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东
7月13日,记者在牡丹区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慢性病住院报销请注意一下几点。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长期以来,各类慢性病一直是老百姓健康之路的拦路虎。医保部门作为脱贫攻坚时期“三不愁、六保障”主力部门之一,在全面脱贫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现在正值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医保部门持续发力提供保障。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包含职工门诊慢特病和居民门诊慢性病这两块,但病种不完全一致,职工门诊慢特病共37种,居民门诊慢性病共47种,两者待遇方面也有些许不同。
下面,记者就相关政策采访了牡丹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曹广建由他向大家介绍一下居民门诊慢性病的相关政策:
居民甲类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政策
病种:高血压(Ⅲ期)、肺心病、精神病(不含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等23种。
起付线、报销比例: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封顶线:(1)高血压(Ⅲ期)、肺心病、精神病(不含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等18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封顶线为1500元。(2)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5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封顶线为4000元。
居民乙类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政策
病种:严重精神障碍、Ⅰ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24种。
起付线、报销比例:严重精神障碍、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4种病种无起付线,其余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70%。
封顶线:(1)严重精神障碍、Ⅰ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10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封顶线为1万元。(2)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1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封顶线为5万元。(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3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封顶线不超过15万元。
关于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的认定
申报材料: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一年内住院病例或近三个月内门诊病例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并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办理方式:可以通过医保便民服务站、区医保服务大厅、菏泽医保或“手机视频办医保”这几种形式办理。
办理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及病历诊断明确、材料依据清晰的,即时办结;对于病历显示不清晰、无法确认的,随时受理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认定,一周内完成。
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参保居民患有“两病”且病情达不到门诊慢性病的,可以享受“两病”待遇。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单一疾病的封顶线为300元,“两病合并”及使用胰岛素的封顶线为600元。
按照“开方即认定,用药则报销”的原则要求,“两病”患者不需要再提供病历及检验报告单。
下面,再介绍一下职工门诊慢特病政策
病种:有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冠心病、高血压合并并发症等37种。
起付线、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严重精神障碍、器官移植、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无起付线,其余病种为700元。器官移植、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90%,其余病种为87%。
支付限额:本地参保人员职工门诊慢特病费用,与普通门诊、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受基本医疗和大额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异地安置人员费用按病种限额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肝硬化、肺结核、肺外结核4000元/人/年,恶性肿瘤、严重精神障碍、肺间质纤维化、肺动脉高压、血友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10000元/人/年,器官移植75000元/人/年,腹膜透析55000元/人/年,血液透析107000元/人/年,耐药性结核病、广泛耐药结核与其他门诊、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受基本医疗和大额最高支付限额限制,其余病种3600元/人/年。
关于职工门诊慢特病资格的认定
申报材料: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一年内住院病历或近三个月内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办理方式及定点选择:职工门诊慢特病可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便民服务站及网上办理。参保患者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职工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并实现联网报销。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随时受理。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病及病历诊断明确、材料依据清晰的,即时办结;其它病种一周内办结。
以上,就是牡丹区现行的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下面,再介绍一下医疗救助有关政策:
医疗保障帮扶和医疗救助的范围: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支出型困难户。
参保资助政策
对特困供养人员全额进行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贫困人员,按照30%的比例资助。
大病保险政策
起付线:5000元;
报销比例:5000元-10万元(含)按照65%比例报销,10万元-20万元(含)按照70%比例报销,20万元-30万元(含)按照75%比例报销,30万元以上按照80%比例报销;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救助政策
农村特困人员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返贫致贫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
对以上三类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照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 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的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照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以上,就是牡丹区现行的医疗保险慢性病和医疗救助政策。如果想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关注“牡丹区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医保热线电话0530-5850001,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咨询电话0530-6160989,医保扶贫政策咨询电话0530-616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