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艾滋病是一种对人体危害极大的传染病,但河池的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却依然从事卖淫的违法行为,最终害人害己。7月28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传播性病罪案件。
据公诉人指控:早在2012年9月,被告人蒙某便被诊断感染上了艾滋病,但蒙某仍租住到旅社从事卖淫活动。2019年11月22日晚,蒙某在街头与韦先生搭识,谈好价钱后两人到旅社发生性关系,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性病罪。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判处被告人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艾滋病、梅毒、淋病是传染性极高的性病,一旦感染很难治愈。
法官提醒广大公民: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一定要洁身自爱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记者 | 韦宁 李文健 通讯员 覃识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