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天气乍凉,国庆节即将到来了。翻着日历,突然发现10月15号就开始集中缴纳暖气费了。每一年冬季暖气费都是提前缴纳,确实应该准备了。一般来说,退休职工也快领到冬季取暖费了。多数北方省市的退休职工都会在10月份发到一笔冬季取暖费,用于暖气费的缴纳。发放时间一般是在10月份,跟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到位。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笔冬季取暖费呢?其实,主要还是因为这实际上最初的职工福利货币化的一种改革方式。依据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区实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将过去的单位集中供热或者发放煤炭等方式的供热,通过改革实施商品化供热和货币化发放。
很多北方省份进行了改革,并对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补助设定了相应的标准,但是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比如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是1700元,河北省根据区域划分三个档次,分别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河南省是480元,山西省是3,360元,陕西省是2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新疆是每人每月120元。天津市分为两部分,冬季取暖补贴是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每年185元。
宁夏自治区2019年是3996元,2020年还有可能上升。为什么说还能上升呢?宁夏自治区的冬季取暖费是上年度企业参保人员月平均养老金+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确定的,每年都会更新。2018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是3246元,加750元的取暖费补贴后,共计3996元。如果按照2020年退休金上涨5%计算,预计增长164元,冬季取暖费将达到4160元。
所以说,全国各地的冬季取暖费标准是相差各异的,内蒙北京、黑龙江等一些地区不会单独发放冬季取暖费,原因各异。内蒙古在2005年养老金改革的时候,就已经将冬季取暖费并入了基本养老金。实际上,不管名称是什么冬季取暖费都属于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各省市由自己的规定罢了。比如说,山西省每年将3360元的冬季取暖费纳入每年养老金按比例调整的基数。
相对而言,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是按人头发放,可谓是公平的养老待遇了。不过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会按照职务、职称级别发放不同的标准,比如说山东省某地教师取暖费的标准是初级2100元、中级2400元、高级3200元,实际上也是跟最初我们福利分房不同级别确定的住房控制面积相对应的。
其实,全国各地各种补贴补助标准名称也不相同。比如杭州市没有冬季取暖费,但是每月有190元的固定价格补贴,价格浮动较大还会有浮动价格补贴。另外,中秋、端午和春节三个节日,杭州市还会分别发发800元、800元和1200元的过节费。
希望随着我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不断推进,有关的福利待遇能够全国性的统一标准,让更多的老人领取到一样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