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张律师:
您好!我于1993年留学美国,毕业后在当地工作,取得了美国永久居留权并工作生活至今;我弟弟1996年留学加拿大,毕业后在那里工作生活至今,已取得加拿大国籍。我父母系中国籍,一直在江苏老家生活,日常除自己照料自己生活外,还有亲友关照。多年来,我们兄弟二人每逢节假日回国与父母团聚。
前不久,父亲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未留遗嘱。母亲及亲友料理后事,我和弟弟由于疫情稍晚赶回家中奔丧。悲痛之余,谈及继承问题,我和弟弟的看法与老家亲友不同。请问,我和弟弟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美国读者 王先生
王先生:
您好!您的问题很有代表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和弟弟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不因海外定居多年和取得他国国籍而受到影响。
继承者身份如何界定
您出国留学,毕业后在当地工作定居,取得永久居留权,但仍是中国国籍,属于中国公民侨居海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之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因此,您属于这里界定的华侨,具有中国国籍,仍是中国公民,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包括继承权在内的合法权利,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您的弟弟多年前也是在加拿大留学后在当地工作定居,后取得加拿大国籍,属于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之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因此,您的弟弟依据该规定属于外籍华人。您和您弟弟的身份虽然不同,但无论是华侨,还是外籍华人,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对您父亲的遗产都享有继承权,凡属于您父亲的合法财产,均可依法继承。
如何办理继承国内遗产
● 无争议时公证继承
如继承人对继承事项没有争议,则继承人可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完成继承手续。
华侨或外籍华人应向其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按照其居住国和中国的公证要求,一般需要提供:
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证明、遗产产权证明等,公证完成需要至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继承人凭前述公证认证后的文书,到遗产所在地的中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如继承的是房屋,则至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如继承的是车辆,则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若继承银行存款,则至相关银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其它无需相关机构登记的动产,如贵重首饰、古董字画等转移占有即交付给相应的继承人即可。
● 有争议时诉讼继承
如继承人对继承事项存在争议,则继承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继承房屋,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继承车辆、存款等,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结案后,继承人可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至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银行等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其它无需相关机构登记的动产,同上述一样转移占有即交付给相应的继承人即可。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