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戴检徽了吗?你知道检徽的含义吗?你真的戴对位置了吗?...请原谅,正义君是个话唠,闲话少说,下面正义君告诉你检徽的正确打开姿势。
文 | 值班正义君穆玉婷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整理
电影《破局》剧照
思索时的严肃、结案后的微笑,身着检察制服的检察官们是不是美美哒~
你注意到了吗?帅气的制服领上金色的徽章?
低头看看胸前闪亮的徽章,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你知道这些图案的含义吗?
盾牌和五角星:象征着司法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
长城:象征着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着国家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
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无论是对刑事案件的公诉,还是对民事行政条件的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均体现国家利益在司法领域代言人的象征意义。同时,这一设计理念还契合了检察机关承担维护法律公正的客观义务,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不起诉履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就起诉案件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议权。
点缀在检察蓝上的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如何使用可是有专门规定的,使用的时候可不能任性——
(除特别标明外,图片来源网络)(模拟图片)比如这样随随便便,是绝对不行的
1哪些场合应当穿制服、佩检徽?(一)出庭的时候,怎么能没有检徽撑场子呢?
(二)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时候佩戴,也许能起到辟邪护身的功效?呵呵
(三)执行死刑临场监督也是需要佩戴检徽的
这是一张具有朦胧美的图片(吐槽:其实是小编没找到像素高的,哼)
(四)有群众来访,检服、检徽随时待命——
(五)接受媒体采访,还是要注意形象的,最好和曹建明检察长一样萌萌哒
总之,比较正式的工作场合在制服上配戴徽章大体不会出错的啦~
2什么时候可以不穿制服、不佩检徽?
(一)执行侦查任务的时候当然要“潜伏”,一戴检徽不就暴露了嘛
看看上面这张图,什么叫真正的“潜伏”?就是连海报里也不能出现终极潜伏人员(即孙红雷)的脸!
(二)虽然制服 检徽=帅帅的,但不是为了公事外出,约个会啥的就不要带出去显摆啦
(三)如果你因为违纪违法被停职检查或者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很快连检服都会被扒下来,检徽,呵呵,你还是别想了
(四)其他——你就随机应变吧
大概就是,非工作场合、需要隐藏身份的时候不佩戴。话说,不穿制服的时候不戴徽章一般也是不会错哒。
3看了几张图,你可能有疑惑
检徽好像金箍棒,忽大忽小的。是的,检徽还有大、小的尺寸区别。
检徽佩戴通常用于出席法庭、参加重大庆典、集会等场合,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确定。
正义君提醒:出庭必须佩戴检徽
p.s 检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检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检察徽章以外的徽章
最主要的是佩戴位置别搞错了。
(1)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
来源:黄埔检察
(2)穿春秋、冬服时:佩戴在左驳头装饰扣眼处;检察大衣则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线迹中间位置
首先,你得知道啥是“驳头”,科普一下:
服装术语中“驳头”也称之为驳头川或翻领 ,英文为:lapel。指领子里襟上部向外翻折的部位,即领子翻在底领外面的领面造型。(来源:百度百科)
曹建明童鞋来做个正面示范~
再来大衣模特儿
也许你要说啦,诶呀一个检徽嘛,有啥大不了的。事实上,着装问题绝不是小题大做,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第九条: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进行督察。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检察人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所以,还是乖乖看清规定,正确佩戴徽章吧!
4非检察人员,可以随意使用检徽吗?
答:当然不能。而且利用检徽招摇撞骗还会面临法律制裁。
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针对检徽等其他国家机关标志进行保护的立法。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家仅对一些基本的制度制定法律,而检徽或是其他国家机关的标志并不代表国家主权,对它们的维护,只能依靠相关部门制定规范类文件。但是,在刑法的规定中,与之相关的有招摇撞骗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罪名,足以维护国家机关标志的尊严。
5企业是否有权使用检徽?
答: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行!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列明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名称,包括国徽、勋章、中央国家机关所在特定地的名称等;尽管未具体规定不得以检徽作为商标,但根据该条第四项与第七项照样可以认定未经授权使用检徽的违法性,即“(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如未经授权使用检徽,不管主体单位是否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旦违法,权利人可以对其行为予以追究,通过权利救济手段维护检徽的尊严。
正义君提醒现在微信上转载篇文章没授权还会“死磕到底”呢,更何况检察徽章这种官方标志呢。显而易见,“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妄图打擦边球的未来“犯罪嫌疑人们”,还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奔着处罚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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