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峰公安在群众协助下救助一只果子狸,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3月29日10时许,西峰公安分局后官寨派出所接南佐村村民王某报警称,在自家院子发现一只野生动物。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并联系庆阳市野生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予以辨认,经确认该动物为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在仔细查看无外伤后,民警与庆阳市野生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一同将果子狸带至野外放生。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发现无法辨别或是受伤、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抓捕、驱赶或投喂,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让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助。
发 布:庆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融媒体中心
来 源:平安西峰
审 核:杜汉平
编 辑:薛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