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在中西方哲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中国古代哲人中对此进行探讨得最为深刻的代表人物就是庄子。庄子一方面强调“保身”、“全生”的生存方式,另一方面又倡导自然无为、安然顺命的生存态度。这两种看似矛盾的观点其实皆非庄子生死观的本义,其本义乃是达到超越二者却又包含二者的无“生”无“死”的境界,最终以人的有限性创造审美意义上的自由人生。
庄子的自由人生
生死是人之为人的重大问题,也是哲学思域的重大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对生死问题进行思索的哲学不算是真正的哲学。庄子作为道家的代表人物,对生死问题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刘纲纪先生在《中国美学史》中写道:“人的生命的价值在庄子思想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并且他竭力将个体人格的价值扩大到无限的整个宇宙”。西方的哲学自古以来也一直对生死问题极为关注,尤其是存在主义哲学,其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人的生存问题。本文主题在于对庄子生死观进行阐发,通过疏解庄子对于生死问题看法的矛盾之处解释庄子生死观的本义,并结合海德格尔和史铁生的思想求得对于此问题更深入而具体的理解。
一、庄子生活的时代背景庄子身处*膨胀、信仰崩塌的乱世,虚伪的贵族礼法与赤裸的法制暴行并作。庄子的文字表面上置身事外,但正如陈鼓应先生所言:“他高情远趣,创造一个辽阔的心灵世界,然而他的高超透脱,内心却有其沉痛处,生当乱世,多少智士英杰死于非命,面对强横权势的侵入,为避‘斧斤’之害,以求彷徨逍遥的心情,真可谓寄沉痛于悠闲了。”(《老庄新论》)庄子的沉痛,乃是由险恶无常的现实所激起,并指向人生的根本困境。
在世界历史的轴心时代,中国哲人中对生死问题进行探讨得最为深刻的代表人物就是庄子。道家思想本身既关注生的问题,也关注死的问题,但庄子哲学中对于生死问题有更为深入切中的分析与阐述。仅《庄子》内篇,“死”(不包括同义词,如“丧”、“卒”等作为语言家族的同义字)字的出现便有三十八处,而与“死”字相应的“生”字有五十四处,“死”与“生”作为关键字不仅出现次数众多,在庄子的哲学思想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思考这一问题也便是重新回到庄子“浪漫的态度中又充满了不可逼视的庄严”(闻一多《古典新义》)的思域之下。
二、庄子生死观的分析庄子对生死问题的重要性的看法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死生亦大矣。”(《庄子·德充符》)初读庄子的文章会发现庄子对生死问题的看法存有一个矛盾之处:一方面庄子强调生死是自然的,宣扬善待生死,让我们淡化生死,并由此提出了自然无为、安然顺命的生活方式。但是另一方面庄子也主张“保身”、“全生”,“以终其天年”。其实,这看似矛盾的观点其实并不冲突,因为安然顺命实际上正是为了保全生命。
1.庄子生死观的内在矛盾
具体而言,第一种就是庄子在《齐物论》中所说的“齐生死”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死生为徒”,就是讲生死看成是一种自然的变化,既不重生厌死,也不重死厌生,庄子认为:“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庄子·至乐》)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庄子视死生如四季变迁而已,我们对于自然的变化是不可抗拒亦无法逃避的,只有顺从才是正道。庄子把人的生死看作是气聚气散的结果:“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庄子·知北游》)
庄子在其文章中还举了很多例子来列举什么样的人能够做到“齐生死”,我们来看其中的几个:首先是在《齐物论》中:“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此篇中的“至人”是庄子所说的理想式的人物形象,他之所以能做到“死生无变于己”,根本原因就在于他能够“全于天”、“守纯气”,即保守来自于上天赐予的精纯之气。在《德充符》中描写了一个被砍了脚的鲁国人王骀,像孔子一样有很多跟随在其后的人。常季不解,便去询问孔子他心灵方面的独特之处。孔子答:“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生死这种大事情,都不能使王骀的心思有丝毫的变动,更不用说其他事情了,他处于无所待的境界而不受外物的变迁的影响,主宰着事物的变化却执守于事物的本原,即“道”。
庄子不仅描写了他眼中的理想型的人格,还写了自己身边的一个故事。老聃死, 秦失干号了三声就出来了。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他知道这个道理:“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庄子·养生主》)到人间,是因为他遇到了天时;而他离开人间,则是他对天时的顺应,若能安时处顺,那么就能做到“哀乐不能入”,也就能够做到不辨生死,总而言之,对庄子生死观的第一种看法可以总结为“死生无变于己”。
第二种观点是保身全生,以尽天年的“顺道尊生”的生命观。从《大宗师》中的“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可以看出庄子是很重视生命的,这点和我们的平常理解有些差别。“重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全生”,他的“全生”思想在《养生主》这篇文章中体现得最明显,在文章一开头他就指出:“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可见他对于人们利用有限的人生去追求无限的知识的悲观心态。通过庖丁解牛的故事,他呼吁人们做到“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防止与矛盾直接磨擦而消耗生命,从而达到“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的理想状态。不仅如此,他的“全生”思想是与“轻天下”的观点联系在一起的:“尧以天下让许由,许由不受。又让于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 ‘以我为天子,犹之可也。虽然,我适有幽忧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夫天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庄子·让王》)在这段文字中他先说天下“至重”,然后说“生”比“天下”更重要。庄子的思想在这点上和儒家思想有很大的差别,孟子认为:“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的思想简洁地表达了儒家思想中义重于利的标准,但是庄子则不然。他认为天下人的所作所为,无论是追名逐利还是保家卫国,都是在损害自己的生命和真性,这是他极力反对的。
2.“全生”为本——矛盾的化解
上述两种观点看似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庄子看来,安命实际上是为了全生、安然顺命实际上是为了保全生命,韩林合认为庄子向人们指出了回归于道的唯一途径,其重要环节就是安命:“这里所谓‘命’是指独立于经验主体的意志的作为整体的世界或者说道……如果一个人真正地做到了这点(安命等于接受在内的任何事实),那么他便与作为整体的世界或道同而为一了。”(韩林合《虚己以游世:<庄子>哲学研究》)
在《人间世》这篇文章中庄子举了很多因“无用”得以“全生”的例子:首先是“栎社树”的例子,南伯子綦说此树“仰而视其细枝,则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俯而视其大根,则轴解而不可以为棺槨;咶其叶,则口烂而为伤;嗅之,则使人狂酲,三日而不已”。因此是一棵不材之木,人皆以为无用,但无用却正是它的大用。其它的有用之木,皆“以其能苦其生者,故不终其天年而中道夭”,而它则因为无用而免于被伐。还有一个叫“支离疏”的人,庄子对他的外貌描写为“颐隐于脐,肩高于顶,会撮指天,五管在上,两髀为胁”,相貌如此在世俗意义上可为无用之人。但也正因为此,国家征兵服役也轮不到他。因此庄子感叹道,要变成彻底无用的人,不仅要在形体上无用,在精神上也要无用,此乃“以无用而处于世”的“全生”之道。
三、庄子生死观的真正追求虽然庄子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述“全生”的重要性,但是其生死观的最终目的并不在于此,庄子哲学中最终所要达到的状态是“不知死不知生”,也可以叫做无“生”无“死”,即没有了“生”和“死”的分别心。这是一种超越了前两种状态并且蕴含着前两种状态的观点,更代表了庄子“以道观之”的出发点,不仅是以“道”的立场去洞察和感悟外物对于人生的根本意义和价值,对“生”和“死”亦是如此。
在《齐物论》中庄子提出:“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 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可见,庄子把“以为未始有物”作为智慧的最高境界,而“以为有物”就次之了。如果用这种眼光来看庄子的生死观的话,不难发现:看到 “生”和“死”的区分,还是属于次级的境界;其最高境界应是既无“生”也无“死”。超脱生死之俗见,不以生死为意,唯大化之流行,与造物者为偶,才是最高境界,即逍遥。
在《庚桑楚》篇中庄子写道:“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弗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将以生为丧也,以死为反也,是以分已。其次曰始无有,既而有生,生俄而死。以无有为首,以生为体,以死为尻。孰知有无死生之一守者,吾与之为友。”这段话很好地承接了《齐物论》,说的也是一个意思,即“以为未始有物”是最高的境界,即便是认识到“以生为丧,以死为反”也已经是有区别了,从上面两段文字不难发现庄子对于生死问题看法的最高境界是“不知生不知死”。
《寓言》中的颜成子游和《大宗师》中的女偊在修炼学道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很多阶段,无一例外,在最后都达到了无“生”无“死”的境界,颜成子游曾说:“自吾闻子之言,一年而野,二年而从,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来,六年而鬼入,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在学道的过程中,经过返朴归真、顺从、通达、与物同化等阶段,在第八年就达到了“不知死不知生”的境界,往后就体悟到了大道的玄妙。
这种无“生”无“死”的境界带来的自然是不眷恋“生”、不畏惧“死”的生存态度。当自然无为、安然顺命,泯然不以生死为意,唯大化之流行,与造物者为偶,才能够达到逍遥之境、与大道并行。海德格尔在生存论上对死亡给出这样的阐释:“死作为此在的终结乃是此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确知的、而作为其本身则不确定的、不可逾越的可能”(《存在与时间》)。海氏认为“死”是“此在”的结束,也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他将“死亡”作为一直在场的、确定存在的东西,而不是偶然的一次性事件。“此在”的生存状态在就是“向死而在”,这里有两种情况:“非本真的向死而在”和“本真的向死而在”。死亡是人类必然会面对的一种命运,“本真的向死而在”不逃避死亡作为最本己的可能性,并把死亡理解为“此在”的一种最突出的可能性。因此,“向死而在”指的是将这种最本己的可能性持守并在持守中将这种可能性“无遮蔽的领会着”。死不再给予“此在”任何“ 是什么”的规定性,而是给予“此在”能够去是的东西,作为先行到死中去的“向死而在”,将“此在”作为可能性绽放出来。
只要“此在”在此,就不得不承受死亡这一存在方式,也就是说死亡是别人无法替代的。但同时死亡又是非常偶然的事,始终存在于向着它的存在中,即“向死而在”。死亡是“此在”在当下最本己的可能性,不是宇宙天地万物演变的结果,也不是任何神秘的力量。在海德格尔看来,死亡是“把此在作为个别的东西来要求此在”,把“此在”逼入这种可能性中,即它自身将其最本己的存在承担起来。因为死亡是具体的个人的死,“此在”承担它的死亡就意味着要承担它自身的存在。只要能够对此加以明晰的认识,就会在向死亡终点奔去的时间中开拓出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最终自己选择、自己决定个人的命运。
无论是秦佚对于老聃去世的“无动于衷”,还是庄子对于其妻子死亡的“箕踞鼓盆而歌”,都是对他人死亡的经验行为,这也就是海氏所说的“他人死亡的可经验性”,我们首先都是通过这种行为来体验死亡的。人无法先行体验自己的死亡, 但是因为我们与他人“共在”, 所以我们可以从他人的死亡来体验自己的死。海氏说从他人死亡的经验中, 我们可以发现:“1.只要此在存在, 它就包含有一种它将是的‘尚未’, 即始终悬欠在外的东西。2.向来尚未到头的存在者的临终到头(以此在方式提尽悬欠)具有不在此在的性质。3.临终到头包括着一种对每一此在都全然不能代理的存在样式。”由此,可以发现“死亡”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死亡是一种确定会发生的可能性, 以至于没有人能够幸免于这一厄运;另一方面死亡的来临又是猝不及防的,是没有任何预兆突然而至的,所以只要“此在”存在着, 死亡就如“达摩克里斯之剑”悬于人的头顶。
庄子死前,弟子想要厚葬他。庄子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耶,何以如此?”弟子担心他的尸体被飞禽走兽吃掉,但庄子却说:“在上为鸟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生死在一般人眼中是相当重要的事件,但是庄子却如此轻描淡写,甚至默然,因此对于自己妻子的死,能够做到“箕踞鼓盆而歌”也就不足为怪了。
命运感的最高体现是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作为一个命途多舛、受尽病痛磨难的人,史铁生在“活到最狂妄的年纪上,忽地就残废了双腿”(史铁生《我与地坛》),他的生死观能够带来比世俗态度更为深刻的宗教或哲学意义上的启迪(《史铁生的哲学》,邓晓芒在纪念作家史铁生活动中的演讲)。史铁生认为对于生和死的问题要把握好界限,并且“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死亡的必然性并不是要求人们不去好好存活,正如史铁生所说“儿子的痛苦在母亲那里是会加倍的”。生存在世,史铁生的描述很恰当:“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向死而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处于不同时代、不同生活境遇的庄子、海德格尔、史铁生却有生发对话的可能性——死亡是人类终究无法避免的宿命,但是这不是说就可以坐以待毙,活着的生命也可以有情致和价值感,以人的有限性创造审美意义上的自由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