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异性的性爱只有通过婚姻才是合法的、合乎道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男22岁女20岁才能结婚,还要推迟3年才达到晚婚年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都应该有所收敛。我国是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违者是不道德和违法的。
有些青年人对性与爱在认识上是混乱的,误把性的萌芽当爱情。人不能凭一时的感情冲动而为所欲为。爱情是责任,是奉献、是相濡以来,只有能够承担这种责任和义务时爱情才能成熟。另外,人的爱情应是通过理智、意志和合法手续来实现的,应该符合社会文明和道德的原则。
早恋:从根本意义上说没有早恋,青春期男女同学在一起学习、交流、相互爱慕属正常现象。老师、家长及同学不能认为男、女同学在一起学习、说话、散步就视为早恋,由于,心理的压力或青春期的逆反心理等原因,这样反而将同学之间的正常交往或者说友谊推向了早恋,即真正意义上的早恋。
早恋是十分有害的:
(—)影响青少年正常学习和生活。
早恋多发生在刚进入青春期的十几岁孩子身上,而这时正是学习的好时光,正处于中学打基础的阶段,一旦陷入早恋,就会无心学习,使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二)使青少年思想压力大,心理负担重。
陷入早恋的少男少女很担心被家长和老师发现,害怕成为同学们议论的对象,所以极力压抑自己的感情,思想负担较重,心理上矛盾重重,有的改变了原来的天真、活泼的性格,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往;有的甚至导致严重的心理障碍。
曾有一少女,因早恋,与男孩子接过吻,心里害怕极了,情绪一波动便停经了,她又担心自己*,久睡不起,不吃不喝、不说话,想把胎儿饿死,结果家里人找不到疾病,却误以为精神病,送到精神医院治疗。从这一真实的事例亦可看到早恋危害之大。
追星:在青春期出现追星族是很正常的现象,青春期很容易把名星、老师、名人、父母等当做自己崇拜的对象,这也是青春期少男少女们正常的心理反映。但一定期定要把握好尺度,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生活、担误学习,使自己得不偿失,留下终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