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皇帝常会派遣官员外出处理一些重大事务。这种情况很早就有,只是历代称呼不同。明朝时,这些特派官员被称为“钦差大臣”。
清朝入关后,也沿袭了这种称呼,只是对钦差大臣的制度,又做了一些完善,将钦差大臣的职权和外出办事的具体流程做一些详细安排。
钦差大臣接到皇帝任免后,如果在京城,就要当面跟皇帝谢恩。如果在外地,接到皇帝送来的关印、案册文卷,必须焚香表示恭敬,才能领旨谢恩。
拿着朝廷给的证明,钦差大臣一般会走驿站到达目的地。驿站是朝廷专门用来接送官员,传递文书的地方。钦差大臣到驿站,可以享受一些特殊待遇,驿站人员会提前出迎,准备粮草马匹,供钦差大臣及随行人员休息,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他们到达目的地。
到达指定位置后,钦差大臣根据皇帝授予的职权,处理相关事务。清朝的时候,钦差大臣所涉及的事务极多,内政外交、军务救荒、审案断刑等。事务不同,职权不同,人选也大有差别。
清末时,为同外国交往,朝廷决议派遣使臣。可当时闭关太久,对外了解不深,朝廷没有合适人选,就让美国人蒲安臣担任中国的出洋钦差。
要是情况合适,钦差可能会被授予各种职权。他们也许会断案,审理民间的冤假错案。清朝的时候,百姓如果觉得当地衙门审判不公,可以到京城衙门控诉。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乾隆、嘉庆以后,这类案件不断增多,京城衙门处理不过来的情况下,皇帝会委派钦差大臣代为处理。要是涉及到官员腐败,钦差大臣口衔天宪,只要得到皇帝授权,即便是总督、巡抚,也可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