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自5月16日开始至7月31日的77天,齐齐哈尔嫩江流域及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自然捕捞水域进入禁渔期,禁渔期是增殖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利于提高水产品的质量,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闸口钓鱼既违规又危险
记者在橡胶坝南侧,嫩江水域与劳动湖相连的泄水闸处看到,一群钓鱼爱好者坐成一排正抛竿引线。他们多以老年人为主,为了找到合适的钓点,更是一人挨着一人就坐,热了或想吸烟了,就直接将口罩摘下,完全不顾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和他人防护。记者还注意到,闸门上方悬挂的提示条幅写着“闸门重地禁止靠近垂钓”,如此醒目的警示标志,钓鱼者却视若无睹。
对此,嫩江巡护总站的工作人员不断对钓鱼者们进行劝离,工作人员介绍,进水闸口属于重要的水利设施,钓鱼的渔线和渔网都会给水利设施造成破坏,而当闸门打开进行放水时,水位会迅速上升,并且水流湍急、汹涌,在闸门两侧钓鱼,极易被水浪卷入江中。
禁渔期仍有私捕行为
随后,记者随同齐齐哈尔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和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开展江面巡视,在橡胶坝南侧临近江岸的一处水域上,一个矿泉水瓶引起了执法人员和民警的注意,驾船驶近捞起水瓶发现,原来是以水瓶作为浮漂,绑上绳子一直连接着水下的渔网。
将渔网从水中拽出,挂在渔网上的都是小鱼,执法人员将鱼慢慢从渔网上摘下后放回江中,而当渔网全部从水中拽出时,该渔网全长近60米。而在此处对岸的另一处水域,同样是全长近60米的地笼被执法人员发现,从水中拽出时,一条身黑腹白、尾部带有红纹的鲶鱼挂在网中。经过简单测量,这条鲶鱼重量近2斤,身长约50厘米。
执法人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黑龙江省2020年禁渔期通告》,如果发现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非法捕捞网具涉嫌犯罪的,将直接移交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禁渔期缴获的渔网和地笼,工作人员回到岸上之后,将会用剪刀剪碎进行掩埋。
在巡视过程中
记者发现江岸上停放着一排排渔船
渔网也被收入库中
一名老渔民告诉记者
“渔业生产是我们渔民
赖以生存的根本
过度捕捞没有鱼了
我们的收入也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