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案发现场,专案组民警在案发的几个区域认真摸排,经过缜密分析、细致研判、成功串并,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并将该犯罪嫌疑人的大致活动区域锁定。专案组民警克服连日奋战的疲劳困乏,对该案件多发区域展开地毯式摸排,最终于10月20日在县城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当场缴获现金1000余元,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台,苹果手机、三星手机各一部及作案工具一宗。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男,现年35岁,平邑县郑城镇人,因好吃懒做,至今仍是孤身一人,因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又不愿意凭劳动挣钱,看到县城随处可见停在路边或停车场等处的车辆,于是便打起了盗窃车内财物的主意。
自今年9月份以来,胡某购买了玻璃刀、螺丝刀、手套等作案工具,采用玻璃刀割划、砸破汽车玻璃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
第一次作案成功后,胡某“贼胆”越来越大,作案频率越来越高。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查,胡某将一辆无牌踏板摩托车作为作案交通工具,乘夜色掩护,先后在平邑县城疯狂实施盗窃作案10余起,盗窃现金、电脑、手机等物品一宗。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