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要被判黥刑
男子大哭也是罪过
身高不足6尺不用坐牢
……
这些秦律在如今看来有些不可思议
但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
在历史上以律法严苛出名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秦朝的法律究竟有多严苛
严苛的秦律
秦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商鞅以《法经》为基础,制定了《秦律》六篇,改法为律,在秦国大行变法,很快就让秦国的国力强盛起来。
说到秦律,自然绕不开“云梦睡虎地秦简”。这批秦简出土自秦朝一个基层法律官员“喜”的墓葬,他将自己生前的“工作日志”作为了最珍贵的陪葬品。而这批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近4万字,记录着秦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内容,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别是:《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及甲种与乙种《日书》。
其中一半以上内容都是关于秦代法律的,主要记载了秦朝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余条,涉及农业、仓管、货币、贸易、徭役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覆盖面之广远超之前人们对于秦律的想象,而“事无大小,皆有法式”则正是秦朝法制的基本特色。
至于秦律的“狠”,则是秦国变法“重刑轻罪”思想的体现,也就是希望用从重处刑的方法来达到约束人民的目的。比如“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为城旦。”意思是如果五个人盗窃,只要赃款超过一钱,就要砍掉左脚趾,还要在脸上刺字,以示警告。
其实,如此严苛的秦律,就是为了人人都能岁月静好,不要轻易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