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业报 祁晓玲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在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用市场化、绿色化方式改革摩托车按年限强制报废制度的提案》,他建议取消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的规定,建议建立超长服役摩托车年检制度,同时采取经济手段鼓励超长服役摩托车报废。
目前,中国经济正在加快转型升级,摩托车正成为社会通勤、旅游、娱乐的一个重要的消费点。特别是大排量高附加值的摩托车的消费正在加快增长,我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中高附加值摩托车的消费市场,高性能电动摩托车更具发展前景。进一步推动摩托车市场的消费是当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抓手。
李稻葵表示,当前制约摩托车产业和消费升级存在一个比较突出问题,那就是,摩托车按年限强制报废的制度。据中国工业报了解,目前我国规定摩托车不论任何的排量、无论多少行驶里程、无论是电动还是燃油动力的都是13年报废。个别省份把13年的强制报废缩短为11年。
李稻葵认为,目前摩托车按年限强制报废制度存在弊病:首先,强制报废实际增加了碳排放,与国家绿色发展的要求不符。“因为现在很多的摩托车的生产的质量已经大幅度提高,而由于居民的使用习惯的改变,摩托车的实际行驶里程数却大幅度下降,因此,按年限强制摩托车导致大量车况良好的摩托车被强制报废,造成了巨大浪费。另外,每辆摩托车由于实际每年的使用里程却非常有限,其实际排量非常有限,用强制报废强迫排放升级所减少的排放相对有限。这就造成了大量的整车浪费,旧车还新,新车有没有太多改进,算大账,事实上增加了碳排放,违反了绿色发展的原则。”李稻葵说道。
其次,强制报废影响了摩托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政策相当于对摩托车拥有者额外征收的税,大幅增加了摩托车的折旧的成本。目前摩托车消费的最大成本就是折旧。任何对消费者征收的税都会降低消费意愿,摩托车按照年份强制报废的制度直接减少了摩托车的市场需求,限制了摩托车产业的发展。
另外,李稻葵表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的规定。
为此,李稻葵特别提出用市场化、绿色化的方式改革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的建议:
一是取消摩托车按年份强制报废的规定。
二是建立超长服役摩托车年检制度。一旦年检发现安全隐患或者排放达不到摩托车出厂标准,给予警告,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之内修理达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够达标的,车辆强制报废。
三是采取经济手段鼓励超长服役摩托车报废。比如,对13年以上的摩托车,按照购置价格的一定比例,国家给予报废补贴,专门用于购置新车,推动摩托车消费,减少排放。
编辑: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