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网上看到过一张图片,巴黎时装周上,一个模特的服装上有一个大大的“拆”字,设计师说是在中国旅行期间获得灵感,在中国各地都能看到这个拆字,当地人告诉他:这个字在中国代表着家庭即将走向富裕,是幸福生活的象征,与“福”字同含义。我估计这是一个搞笑的段子,但确实也说明了当下现象,“拆”确实是好多人期望的,这个字可以说意味着暴富,但我觉得暴富不一定就能带来福气。
今天我要跟大家讲的这个离婚案子就是因拆迁而起。王芳和李明夫妻感情很好,是朋友同事眼里幸福的榜样,但两个人的生活在2014年发生了大的转变。2014年李明父母的房子赶上拆迁,当时总共分了七套房,四百多万。其中李明分了两套,还有一百多万。自从拆迁后王芳就觉得家里的气氛变了,之前两个人每月攒下五千块钱,都很有成就感,现在李明已经不把几千块钱放在眼里,整天无所事事。更让王芳想不到的是李明对待她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处处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王芳终于无法忍受,提出离婚,李明痛快的答应了,但双方对两套拆迁房和拆迁款如何分割商量不成。无奈王芳到法院起诉离婚。李明声称被拆迁的房子是父母的,两个人都没在房子里住过,房子拆迁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王芳称李明说的都是假话,两个人结婚后是跟父母住在一起的,翻建两间西屋的时候王芳在家做饭招呼干活的工人,另外还出了3000买建筑材料,但是因为时间太长了,王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对翻建房屋出钱出力。王芳对案件很是悲观,但法院判决结果却是王芳获得一套安置房以及43万的补偿款。究竟是什么原因的?
下面我来分析一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材料,律师发现李明与父亲在2014年1月签订了分户协议,分户协议载明位于门头沟区某1园182号产权人为李刚,李刚同意将北房东属第一二三间以及西屋两间归儿子李明所有,北房东属第四至六间以及东屋两间归李刚所有。李明和李刚分别签字并按有手印。2014年8月李明根据分户协议和房屋征收公司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载明认定房屋被拆的建筑面积77平米,李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方案。后李明选定了位于门头沟某路1号院的一居室以及二居室作为安置房,扣除购房款后尚余86万元。
法院认为2014年李刚与李明签订的分户协议具有赠与合同的性质,当时王芳和李明处于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且分户协议并未明确约定相应被拆迁方房屋归李明一人所有,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固定,上述被拆迁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李明根据分户协议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取得的安置房以及补偿款是原被拆迁房屋形态的转化,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判决王芳获得一套房屋以及四十余万元。
拆迁真的是一夜暴富,很多人还不满足,想尽各种办法多分补偿款。所以拆迁前分户是很多人采用的方法,已婚的孩子单独立户,就可以多分套房子或者拆迁款。这个案子就是很典型的,本案中王芳结束二十来年的婚姻得到一套房子安身之所也算公平。但还有很多案件双方结婚时间不长即遇到拆迁,父母本是借单独立户多分拆迁利益,但是被儿媳妇分走一半儿也是得不偿失,对于老人来说也是不太公平。律师提醒这种情况下,在分户协议中可以明确的写明房子只是赠与子女一人所有,并不包括配偶,即可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