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操作指南随时随地 足不出户
Q1
哪些市场主体需要年报?
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其中,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例:2021年12月31日设立的市场主体,也应当在2022年依法年报)
Q2
有报送时限吗?
每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Q3
在哪里填报?
打开微信,点击“通讯录”
找到并点击“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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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上角“ ”号
在搜索栏里输入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搜索并点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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