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主张里面吸收了很多周朝的政教。所以这里说的“宪章文武”和汉宣帝提到的“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是相呼应的。这些表述都提到,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丘。所以我们可以提出,所谓儒家,就是信仰、尊崇并且继承发扬孔子之道的学术流派。儒学就是专门阐发解释孔子之道的学术思想。
“四书五经”系统
历代儒家学者在传承儒家经典时,他们自己根据时代的不同,对儒家经典作了些各自的创造性的解释。到了宋明,有些儒者更是抽绎了传统儒家思想里特别具有哲理的部分,发展出了性理之学。这些作品往往被历代的目录学著作归入到子部儒家类里。随着理学的兴起,儒家学者对儒家经典进行了新的解释和发挥,逐渐形成了以“程朱”理学为核心内涵的经典阐释系统,就是“四书五经”的系统。
“四书”的名字,到朱熹的时候才开始出现。但是从唐代韩愈、李翱以降,直至北宋二程(程颢、程颐)及后来的学者就已经对此重视,并进行过阐发。朱熹总其大成,写成了《四书章句集注》。所谓“集注”,主要是集学者们的说法。
“五经”里面的第一部《周易》,因为程氏的《周易》理学化色彩更强,所以和朱熹的《易学启蒙》《周易本义》放在一起并行。《书集传》是朱熹授意他的学生蔡沈作的。《诗集传》是朱熹本人作的。《礼记集说》的著者陈澔是朱熹的四传弟子。《春秋胡传》作者胡安国是程颐的再传弟子。《春秋集传》的作者是张洽,是朱熹的弟子。这些“四书五经”系统的核心典籍,是“程朱”理学对经书进行理学化的成果。
如果说《十三经注疏》代表了从汉到唐的经学研究成果,是两汉以来传注体和义疏体的结合,是治经学、儒学的必读的基本典籍。那么,宋元人的“四书五经”注释系统,则是以理学治经的成果。用理学来治经与“十三经注疏”系统存在着明显不同:“十三经注疏”系统注重从训诂、名物、礼制等入手阐发经书中的史实和制度,而“四书五经”系统则注重在经注里面贯彻作者的天理、心性等哲学思想。
“四书五经”不完全是民间的,它成了系统之后,不仅经典化了,还官学化了。这些典籍问世后,逐渐取代古代的注疏,成为士子读书问学的首要选择。从南宋末年开始,不少围绕这些典籍进行证明、阐发的汇编体著作或衍生著作出现了。到了元代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朝廷下诏,“四书五经”作为科举考试的用书。其中,“四书”用的便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而“五经”方面,《诗经》用朱氏的,《尚书》用蔡氏的,《周易》用程氏和朱氏两家的,《春秋》用“三传”和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在元代,“四书五经”系统的官学地位在就因此确立了。
到了明代,明成祖敕修《四书五经大全》,以此作为明代的科举用书。“四书五经”作为科举考试用书,又进一步促进了学者对这些核心典籍的关注。元明以来出现了一大批汇编体的著作,例如《四书五经大全》就是这种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