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潍银)罚字〔2019〕第15、16、17号)显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存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备案不及时、创建征信系统用户备案不及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三宗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日照银行潍坊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2万元罚款,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2万元罚款。
编发:知懂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