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下窑壳体基础中心与传动基础中心(蜗轮)水平投影的位置度为1mm。
二、 上窑壳体基础中心与下窑壳体基础中心水平投影的位置度为4mm。
三、 各层基础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
第2.12.2条 下窑体安装时,应与基础中心重合,位置度为0.5mm。下窑壳体上平面水平度为0.2mm/m。第2.12.3条 下窑壳体定位后,蜗轮箱体与下窑壳体中心的位置度为0.5mm,水平度0.2mm/m。第2.12.4条 风管、重心轴、主轴部分的相互联接均应处于自然状态,不得有扭劲现象,其同轴度为0.5mm。第2.12.5条 风管及各处法兰接合面必须密封良好。第2.12.6条 下窑壳体与托盘间四周距离应一致,不得有卡碰现象。第2.12.7条 卸料篦子回转中心与下窑壳体中心的位置度为3mm。第2.12.8 条 用着色法检查传动齿轮啮合的接触斑点(蜗轮、蜗杆),其接触的百分值要求为:沿齿高不应小于65%;
沿齿长不应小于60%。
第2.12.9条 传动部分安装,在下窑壳体卸料装置蜗轮定位完毕,依次进行。上窑壳体、窑罩与下窑壳体同轴度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