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录片创作的历史长河中,经历了虚构——非虚构——再虚构的论争,“搬演”和“扮演”最早在纪录片大师弗拉哈迪的《北方的纳努克》中就出现了,并且被给予了合理性的存在,这种方式对影片的真实性并未造成损伤;
尤里斯·伊文思也提出“复原补拍”和“重拾现场”等概念。到上世纪六十年代直接电影理念的出现,“虚构”不再被允许出现在纪录片创作中,所以后来的很多纪录片的概念界定都是建立在“非虚构”的基础之上;新纪录电影的出现又提出了通过虚构追求更深层次的真实观念。
在我国的纪录片研究中,胡智锋曾提出“真相”与“造像”概念。以上相关概念的提出,都倾向于强调纪录片创作中扮演和扮演的合理存在。
“拟剧理论”对“扮演”的解构《二十四城记》和《海上传奇》的构成问题,实质上是虚构与非虚构的争议,这里面的虚构与非虚构又涉及表演的问题。
许南明在《电影艺术词典》中指出电影表演艺术是:“演员在摄影机前以自身为创作手段来体现影片内容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是故事片艺术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里的表演定义倾向虚构影片,主要指演员对编剧笔下的人物进行再创造的过程,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形成最终的角色。而演员创造角色是“演员以自身肌体和情感为创作材料去创造角色,他自己既是创作者主体,又是用以进行创作的工具、材料和最后完成了的创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