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南瓜。
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家属或当事人咨询笔者一些刑事法律问题。虽然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但是最关心的问题都很相似。
为此,笔者特地整理了一批咨询频率较高的问题,并进行了简要回答,以供大家参考!
01.
被通知去做笔录
会不会一去就被关起来?
如果是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被叫去做笔录,并且属于帮信罪这类比较轻的罪名,那么,办案机关在了解清楚情况之后,极大可能会进行取保。
若是此前已经被取保,再被通知去接受调查的,那么通常是办案机关为了再次核实情况,一般不会再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
根据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传唤、拘传的最长持续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的最长持续时间不能超过24个小时。
若遇确实需要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且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02.
能不能先把人保释(取保)出来?
“保释”是大家经常在港剧中常看到的一个词。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保释”的名称其实叫“取保候审”。
“可不可以取保候审?”、“怎么取保候审?”,这是家属在遇到刑事案件时问到的最多的问题,也是律师在面对家属委托,听到的最多的问题。
诚然,自由是最可贵的。但是,往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虽说两高一部颁布了关于取保候审的一些新规定,看似目前制度有一定程度的放宽,但也不是只要去申请就能取保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