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化县检察院推出专题策划“走进大检四部一室”,带着大家了解大化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组建的“四部一室”。第二期,向大家介绍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的职责、使命,在日常办案中检察官们是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怎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
第一检察部
第一检察部主任 黄 迅
(主任寄语)
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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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办理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第一检察部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
依法从快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严重扰乱生产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刑事犯罪;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开展线索摸排。二是做好提前介入、分析研判,同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办案。三是落实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贯彻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和综合治理等各项要求。
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继续落实“1号检察建议”,由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院领导、未检办干警,分别为中小学生们开展普法教育讲座,重点开展“惩治校园欺凌”活动,专注网络上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舆情,保证辖区内案件一发生、检察机关立即介入。做到兼顾法与情、惩与救结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机关作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体,充分履行主导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适用率。着力提升办案人员对全案的掌控能力和量刑建议能力,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出台的量刑建议操作细则文件,明确案件适用范围、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第二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主任 韦 智
(主任寄语)
面对监督范围广、业务内容丰富的职能,第二检察部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全面提高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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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一审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的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
承办对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进行监督。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负责对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对公益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办理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行使检察建议权,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
重点排查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行使职权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线索,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二、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确保司法公正。
依法审查案件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请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灵活优势和抗诉的刚性作用,准确把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提请抗诉的标准,积极开展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
三、重点办理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5月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2019年9月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获得通过,预示着检察机关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第二检察部大胆探索,在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努力摸排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主任 黄晓霖
(主任寄语)
始终坚持规范办案管理,理顺衔接配合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和审判监督工作。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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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受理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
承办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承担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
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
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第三检察部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是加强控申信息化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大厅。始终致力于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持续100%做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对当事人努力做到释法说理到位。二是对内做好业务部门建立内部对接机制,形成“上下一体、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案件办理机制;对外加强与党政信访部门、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律师接访常态化,会同律师参与办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三是办理申诉案件,不违反办案程序的原则上维持、支持。
二、加强监督,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围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两条主线推动工作。 一是继续排查摸底,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动态信息情况及社区服刑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和核查;对确定出重点监管人员采取严防死守,要求增加干警巡监次数;对社区服刑重点人员加强档案记录、请销假记录、手机定位、教育和劳动等监督力度。二是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完善案件办理模式,加强对审查调查核实的内容和证明标准、释法说理、繁简分流。
三、服务大局,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司法救助,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一是联合第一检察部办案,融入入基层社会治理,重塑和谐的社会关系。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困难群众,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救助金额度,提供及时有效救助。三是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司法救助、心理救助、家庭援助、教育扶助“四位一体”,司法救助金发放后,着重对接相关部门提供心理救助、家庭援助、教育扶助,以个性化、差别化帮扶确保救助效果。
四、坚持内部监督,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办案制度建设,使办案流程从起点到终点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有章可循,使办案质量从程序到实体各个节点的考核和评价有据可依。二是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及时与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通报案件中的瑕疵,认真进行整改,及时补救,限期采取纠正措施整改。三是实行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措施,汇集检察工作信息,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