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机动车业务可以委托代办?
答: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
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交管12123”APP—“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提交电子委托书。
来源:浙车e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