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与公职人员在遵纪守法和恪守社会道德方面应当率先垂范,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普通失信人员,因此,被执行人尤其是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但损害了国家的司法权威,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建设,同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西峡县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同时向公安边防、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民航、高铁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由相关部门对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方面给予限制,并请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如发现下列失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西峡县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377—69763213
姓名:田艳飞
身份证号:4113301983XXXX0823
工作单位:西峡县社保局
标的:50525
姓名:王建河
身份证号:6325241967XXXX4818
工作单位:农商银行职工
标的:1200000
姓名:靳建华
身份证号:412923197XXXX62011
工作单位:农商银行职工
标的: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