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入“厨房用具”:
借:固定资产 — 厨房用具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2、一次性折旧:
借:管理费用 — 厨房用具
贷:累计折旧
3、“累计折旧”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累计折旧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或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 — 厨房用具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注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注2:公司“厨房用具”能否确定为固定资产?
答:可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所以公司“厨房用具”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
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