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接户支架的安装位置应考虑与建筑物相协调,安装牢固无倾斜、高度不低于2.7m;沿墙敷设的接户支架间的距离不应大于6m;同一视范围内,支架安装高度应力求一致。
9.8 接户线引下后应绑扎在绝缘子上,零线采用棕色绝缘子,扎线应使用2.5mm2绝缘绑扎线,绑扎不应少于10圈。
9.9 沿墙敷设的接户线,相线应套管,滴水弯制作采用自然弧形的方式(圆弧的直径一般为200mm),最低点距地面不得小于2.5m,且留有滴水孔。
9.10 接户线不应从高压引线间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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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表箱10.1 表箱宜采用非金属表箱(当采用金属表箱时应可靠接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尽可能的采取多表位集中装表。若采用智能电能表,表箱的面板和结构应满足费控操作的要求。
10.2 表箱底部距地面高度不低于1.5 m,表箱顶部距地面高度不宜高于2.1m,同一个县的安装高度原则上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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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剩余电流保护11.1一般农村应装设两或三级漏保。(第一级配变总保或分支漏保,第二级各电表后漏保且必须装在电表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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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安全运行标志12.1杆号命名规则
12.1.1 低压主干线杆塔编号:以变压器出线第一基 杆塔为“01” 起向负荷侧延伸呈自然数码递增,数码为两位数,既从“01至99”(配变台架不纳入编号)。
12.1.2 低压分线编号以“T”接杆编号为基础,编为“XX-1”、“XX-2”向负荷侧延伸呈自然数码递增;支线编号以“T”接分线杆编号为基础,编为“XX-XX-1”、“ XX -XX-2”向负荷侧延伸呈自然数码递增。
12.1.3 对于改造线路新增电杆编号取原线路小号侧杆塔编号加1、2,如03 1、03 2。原则上新增杆塔不超过2基;杆塔减少则其他杆号暂不改动;如增减大于5基,则该线路应重新编号。
12.2杆号标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