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只要是药品都存在着不良反应,当然中药不良反应率远低于西药。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显示,西药不良反应率为81.6%,而中药不良反应率仅为17.1%。 中药的毒性是相对的、整体的,比西药更可控些。从中药的应用途径上来看,品种、炮制、制剂、配伍、辨证用药等都可以控制药物的毒性。
中药经过炮制能降低或消除毒性,保留药理活性,增强疗效。马钱子用于祛风定痛、舒筋活络,未炮制前含有生物碱士的宁,含量最高,毒性最大。经砂烫和油炸炮制后,总生物碱含量相比分别下降7.9%和8.4%,其毒性下降48.5%和52.2%。 有毒中药的毒副作用,可通过恰当的配伍来减轻或消除。中药方由多味中药组成,配伍讲究“君、臣、佐、使,生克制化”,或增强药效,或制约毒性,实现疗效最好、最安全。此外,我国中药通常是复方使用,一方面通过君臣佐使(出处《神农本草经》,原指君主、臣僚、僚佐、使者四种人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后指中药处方中的各味药的不同作用)的配伍,使药方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另一方面通过七情配伍(出处《神农本草经》,其序例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中的相*相畏降低配方中某些药物的毒性。例如附子,其有效成分乌头碱具有强心、抗炎镇痛等作用,可用来治疗骨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等疾患,但这些乌头碱毒性较强,中医临床在使用该药时,一般都是要通过炮制方法制备成饮片,从而达到减毒的目的;此外在处方中常常配伍甘草、黄芪等中药,进一步拮抗附子的毒性,且不破坏其强心、抗炎镇痛等药效学的作用,达到配伍减毒存效的目的。”药理研究证明,附子、干姜、甘草组成的四逆汤,其毒性大大低于附子单用。如十枣汤用大枣来缓和甘遂、大戟、芫花的毒性。毒性中药应用重视配伍,提倡“若有毒宜制”,通过药物之间的配伍来制其毒性。毒性的中药不会单独使用,而是与其他味药配伍,保证复方药在发挥总体疗效的同时,将其中单味药可能产生的毒性降到最低。
二、区别对待有毒无毒中药,不使无毒变有毒,更要使有毒变无毒;
1、传统医学习惯将中药分为有毒与无毒两大类。从总体看,无毒中药与有毒中药相比,虽有药性平和、常用治疗量幅度大、安全性高等优点,但也不是每味药都是绝对不会对人体造成毒害,故临床应用应区别对待。在这类常用所谓的无毒中药之中,一部分药物如大黄、肉桂、麻黄等,因其偏性突出,如果在不合理应用的情况下,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有毒中药的应用也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并且中病即止,不可过服。如朱砂用量从0.2克开始,之后逐渐加量,但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克,而且不能过久或持续服用。
经书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中的相*、相畏降低配方中某些药物的毒性。例如附子,其有效成分乌头碱具有强心、抗炎镇痛等作用,可用来治疗骨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等疾患,但这些乌头碱毒性较强,中医临床在使用该药时,一般都是要通过炮制方法制备成饮片,从而达到减毒的目的;此外在处方中常常配伍甘草、黄芪等中药,进一步拮抗附子的毒性,且不破坏其强心、抗炎镇痛等药效学的作用,达到配伍减毒存效的目的。”药理研究证明,附子、干姜、甘草组成的四逆汤,其毒性大大低于附子单用。如十枣汤用大枣来缓和甘遂、大戟、芫花的毒性。毒性中药应用重视配伍,提倡“若有毒宜制”,通过药物之间的配伍来制其毒性。毒性的中药不会单独使用,而是与其他味药配伍,保证复方药在发挥总体疗效的同时,将其中单味药可能产生的毒性降到最低。
此外有毒中药安全范围窄,常用量小,稍有不慎即可导致中毒,因而对其剂量要严格控制。既要限制每次用药的剂量,还要限制用药时间,把握用药的总剂量,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中毒。患者出现中毒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解毒措施。 并且,辨证用药既能提高疗效,又能减轻毒性。明朝《景岳全书》中有云:“热者有热毒,寒者有寒毒,若用之不当,凡能病患者,无非毒也。即如家常茶饭,本皆养人之正味,其或过用误用,亦能毒人,而况以偏味偏性之药乎?但毒有大小,用有权宜,此不可不察耳。” 此外中药古训“是药三分毒”,“有病,病受之,无病,体受之”,“中病即止”,这些理论都在强调中药要对症下药,辨证施治。
三、影响中药毒性的因素
1、中药自身因素:包括中药材产地因素、中药材品种因素、中药材采集因素、中药材贮藏因素、中药材炮制因素、中药材所含化学成分因素等等;
(1)品种因素
(2)采集因素
(3)贮藏因素
(4)炮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