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顺平县第二初级中学两名初一女生马某某和刘某某放学后,被四名女生(三名初一女生,一名六年级女生)叫到校外一院内,受到其中两名女生逼问搧打。
目前,涉事学校已启动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对被殴打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和安抚。相关部门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和调解,责成对孩子严加管教。同时,全县各校举一反三,立即全面开展一次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严厉整治校园欺凌。(内容来自《新京报》)
来自《新京报》
在这则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当校园欺凌现象出现,学校组织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责成学生家长严加管教。
在这里面我们发现,漏掉了对当事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线场所:班级。忽略了班级这个集体对于孩子的教育作用,忽略了教师的教育作用。
事实上,很多欺凌者在班级中显露出一些不同寻常的行为,是能够被教师看到的。关注这些行为,及时的进行心理疏导,就会减少很多欺凌行为的发生。
老师们可能会说:班上有那么多孩子,我们还要教学,还要做个人的学习和教案准备等工作,以及教育体制内的评级、校园活动等等工作,哪里顾得过来去关注哪个孩子的表现成了欺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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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是:是的,这也是现实,然而我们仍然可以通过班课或者上课时间,观察孩子们的行为,捕捉他们的心理状态。同时,对于事件和问题的解决方法,引导孩子们采取正向的方法去应对,避免更多异常行为发生的。
在对欺凌者的研究分析中,我们发现: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的各种因素,综合成了欺凌者的负面行为诱因。当孩子在班级中得不到正向的关注和帮助,得不到被信任和积极的引导时,他们一方面有恃无恐地为所欲为,一方面无法形成服从教师权威的认知。
导致孩子有这些自暴自弃行为的原因,在于老师们要么看不到孩子行为的恶劣性质从而无法对事件做出恰当的评估和处理;要么对孩子们的负面行为一味地惩罚,使得孩子们并不信服从而更加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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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孩子们受到个人发展需要、家庭带养方式、学校班级风气、社会环境因素等影响,形成了欺凌的行为,所以我们要看到:当一个孩子有能力维持好孩子的行为时,他们不会自暴自弃去做欺凌别人的事情的。
这些欺凌者通常不能够信任家长和老师,并且对自己做一个“好孩子”的信心也严重不够,所以他们才会做一些不恰当行为,给自己戴上厚重的面具,用来抵抗自己是个坏孩子的痛苦。
如何才能获得孩子的信任,让孩子在有困难的时候,不是放弃自己,而是努力做的更好一些,把精力都用在积极的成长上呢?
这个话题,是家长和老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同时也应该是家校共同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