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街道上自由行走,这听起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但如果我们为这句话加上不同的主语,譬如“女性”,或者不同的时间限定,譬如“夜晚”,一切便不再那么理所当然。
回溯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女性进入城市公共空间曾经并不是一件“正当”的事。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女性的生活空间从来就不大,是“女正位乎内”,是与公共场域隔绝开来的“家”。一旦独自外出,她们不仅要承受污名化的指摘,还可能冒着危及名声、甚至生命的风险。
哪怕到了20世纪,甚至是今天,女性上街,尤其是在夜晚上街,也并非全然自由。上世纪50年代,时年19岁的美国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在日记里这样说道:
身为女人是我最大的悲剧。
是的,我与路工、水手、军人、酒徒混合的*——成为场景的一部分,匿名、倾听、记录——都被我是个总处在被攻击、被殴打危险中的女人的事实所破坏。我对男人和他们生活的兴趣常被误认为引诱他们的*。
是的,上帝,我想和每个人说话。我希望能睡在空地上、到西部旅行、在夜晚自由行走。
半个世纪后,美国作家丽贝卡·索尔尼特在《浪游之歌:走路的历史》花了一整个章节探讨女性进入城市公共空间的境遇:
女人在公共场合的存在经常受到污蔑。违反性规范的女人能被说成在闲荡,闲逛,漫步——以上种种词汇都暗示女人的旅行带有性意味。女人的步行常被解释为表演,意思是女人步行不是为看而是为被看,不是为自身而是为男观众的经验,意指她们步行是为了获得注意。
为什么女性不能像男性那样,自由地出来走走?漫步城市对于女性来说意味着什么?在新近出版的《漫游女子》中,美国作家劳伦·埃尔金从“漫游者”这一概念出发,梳理了不同历史时期女性漫游者的故事,为我们理解人与城市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城市连接着人们对生活的想象。当我们走出家门,隐没在城市人群之中,我们便可以不再是我们自己。某种意义上,进入一座城市,和“进入一间从未涉足的房间一样,总是一场冒险”(伍尔夫语)。
也正如同任何空间,城市是由各类看得见与看不见的界限共同筑成。它在迎接一部分人的同时,也拒绝一部分人。很多时候,正是那些看不见的界限决定了谁能进入城市,规定了不同人群在城市中的行动范围,也规范着人们的行动方式。
沿着《漫游女子》的足迹,我们一路经过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伦敦、乔治·桑与阿涅斯·瓦尔达的巴黎、索菲·卡尔的威尼斯,以及玛莎·盖尔霍恩的战地前线。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伦敦布鲁姆斯伯里,伍尔夫是否还会写下达洛维夫人;如果乔治·桑没有逃到巴黎,她是否依旧是那个陷在无爱婚姻里的萝尔·杜邦。
于是,埃尔金书写的不再只是女性漫游城市的故事,更是女性一次次的出走与冒险——她们试图跨越“界限”,闯入本不该属于她们的“另一种生活”。她们用行走扩展了生命的版图,也用行走重新定义了城市的空间:
“一场女性的漫游,不仅改变了我们在空间中行动的方式,还介入到空间自身的组织结构之中。我们拥有搅乱既有秩序的权利,拥有观察(或不观察)的权利,拥有按照我们的方式占有(或不占有)和组织(或不组织)空间的权利”。

《漫游女子:徜徉在巴黎、纽约、东京、威尼斯和伦敦》,[法]劳伦·埃尔金著,管弦译,商务印书馆,2021年5月。
原文作者 | [法]劳伦·埃尔金
撰文 摘编 | 青青子
是谁发明了“漫游”?
我是在哪里初次遇见“flâneur ”这个词的?这个别致、优雅、漫溢着法国气息的词,顶着拱形的长音符,带着卷舌的eur。我记得那是20世纪90年代,在巴黎读书时我认识了这个词,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在书中发现的它,那个学期我没怎么读太多必读文献。说不定,在知道“flâneur”这个词之前,我就已经是一个漫游者了。我会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漫步,我的学校和其他美国大学在巴黎的分址一样,坐落在塞纳河左岸。
源起于法语中的动词flâner、名词flâneur——“漫无目的闲游的人”——诞生于19世纪上半叶巴黎城中那些用玻璃与钢铁覆盖着的拱廊街里。漫游者是这样一个体现男性特权与闲情的形象,他有充裕的时间与金钱,没有立刻需要肩负的责任。像为数不多熟悉这座城市的本地居民一样,漫游者也熟识这座城市,因为他用双腿记住了它。每个街角、每条小巷、每级台阶都能令他沉浸于白日梦境之中。这儿曾发生了什么?谁路过了这里?这个地方有怎样的意义?漫游者——他与城市奏响的乐章产生共鸣,在不知不觉间,他熟识了它。

玛丽安娜·布雷斯劳尔《1937年的巴黎:“禁止张贴海报”》。图源《漫游女子》一书。
而Flâneuse,名词,法语单词Flâneur的阴性形式,漫游女子,闲逛的观察者,常在城市中见到。
这是一个虚构的单词定义,大多数法语词典中甚至没有这个单词。1905年的《法兰西语言词典》(Littré)给这个单词留了一席之地:“flâneur,-euse,漫无目的闲游的人。”但说出来或许有人不信,《当代法语词典》(DVLF)给“flâneuse”的释义是一种躺椅。
这是某种玩笑吗?一个女人满怀好奇的消闲方式就只有躺着?
“Flâneuse”自1840年起被人们使用(当然,是作为俗语),在20世纪20年代,它的使用率到达了顶峰,不过至今依然常用。在图片搜索引擎中搜索这个词,会出现乔治·桑的画像、一个年轻女人坐在巴黎式长椅上的照片,以及几张户外家具的图片。“漫游者”这个概念——一个人摆脱了责任的约束——吸引着我,然而,我也想知道一个女人在何处能与城市风景和谐相融。
当我开始准备关于左拉的《娜娜》与德莱塞的《嘉莉妹妹》的毕业论文时,我惊讶地发现,学者们大都拒绝“漫游女子”这一概念。“不存在发明flâneuse这个词的可能,”珍妮特·沃尔夫在她那篇常被引用的文章里这样写道,“基于19世纪的性别分工,女漫游者的形象是不可能产生的。”伟大的女性主义者、艺术史学家格丽塞尔达·波洛克也认同这一观点:“女性世界里没有与这个典型的男性形象等同的存在——‘漫游者’中不会出现,也不可能出现女漫游者”“城市的观察者……被认为是一个男性专属的形象”;德博拉·帕森斯指出:“漫游的机会和漫游这一活动本身主要都是富裕男子们的特权;因此,这也暗示着现代生活中的艺术家们必然都是中产阶级男性。”在丽贝卡·索尔尼的《浪游之歌:走路的历史》里,她谈厌了“逍遥学派哲学家、(男性)漫游者或是登山家”,疑问道:“为什么女人们不也像这样出来走走呢?”

《浪游之歌:走路的历史》,[美]丽贝卡·索尔尼著,刁筱华译,新星出版社,2013年1月。
在街上闲逛漫游的女人,在评论家们看来,最有可能是街头拉客的妓女。我进而阅读了更多的文献,就“漫游的女人是妓女”这一观点产生了两点质疑。首先,在街上闲游的女人,并不都出卖她们的身体;其次,连妓女也不享有街上小偷那种四处徘徊的“漫游者式”的自由,妓女并不能在城市里自由活动。她们的活动范围被严格地控制着:直至19世纪中期,仍有各种法律法规限定着妓女拉客的地点和时间段,她们的衣着也受到严格的管控。她们必须向市政府登记,并定期去见卫生监管员。她们并没有什么自由可言。
现有的大部分关于19世纪街道景观的文献都出自男性研究者,他们通过他们的方式来观察城市,我们并不能认为他们的论断就是客观真理。他们留心一些事物,并给出他们自己的设想。波德莱尔笔下神秘而迷人的过路的女子,被永恒地定格在他的诗作《给一位过路的女子》中,这名女子被读者普遍认为是他在夜晚遇见的女人,但对波德莱尔来说,她甚至不是一个真实的女人,跃然纸上的只不过是他的幻想:
喧闹的街巷在我的周围叫喊。
颀长苗条,一身丧服,庄重忧愁,
一个女人走过,她那奢华的手
提起又摆动衣衫的彩色花边。
轻盈而高贵,一双腿宛若雕刻。
我紧张如迷途的人,在她眼中,
那暗淡的、孕育着风暴的天空
啜饮迷人的温情,销魂的快乐。
波德莱尔无法细细琢磨她,她匆匆而过(即使如此,她也同时莫名有着雕像般的美感)。他并不去想她可能是谁,从哪儿来,要去何地。对他而言,她保留着某种神秘,有着摄人心魄的魅力。
“漫游女子”不自由
当然,漫游女子(flâneuse)在漫游城市的历史中不被重视的原因与19世纪女性在社会中的处境相关,而19世纪也正是漫游者(flâneur)这一概念被编入词典的年代。“漫游者”最早被提及是在1585年,或许是借用了斯堪的纳维亚语中的名词“flana”(一个漫游的人)——并没有特指是男性。这个词直到19世纪才开始变得流行起来,而那时它已被性别化了。1806年,“漫游者”表现为“好好先生”的形象:城里富足的男子,有充裕的时间随心所欲地在城市漫步、在咖啡馆中消闲,观察这个城市各式各样的居民工作、娱乐。他对趣闻逸事和流行风潮充满兴趣,却并不对女人特别上心。在1829年的一本字典里,“漫游者”的意思是“一个无所事事、懒怠闲散的男人”。巴尔扎克笔下的漫游者则有两类:一种是普通的漫游者,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另一种是漫游者也是艺术家,他们将自己对城市的体验倾注于作品之中。后者是更痛苦的一类漫游者,正如巴尔扎克1837年的小说《赛查·皮罗托盛衰记》里写的那样,“他时常感到绝望,就像他时常无所事事一样”。
即使对于男性漫游者来说,漫游也并不总意味着自由与闲适,福楼拜笔下的“漫游”就表达出他身处社会中感到的不适与挫败。19世纪早期,漫游者常被拿来与警察做对比,一位曾在魁北克生活过的朋友说,在魁北克,“漫游者”指的是一种骗子。
“漫游者”既是考察者又是被考察的对象,它像一个具有迷惑性实质却空空如也的容器,又仿佛是块空白的画布,不同时代在这上面勾画出它们各自的*与焦灼。它在我们希望它出现的时候,按照我们想要的样子登场。太多互相矛盾的观点共同构建着“漫游者”的概念,但当我们谈论起来时却并未意识到这些矛盾的存在。我们总以为我们知道自己在表达什么,其实并不然。
“漫游女子”这个概念也遭遇着同样的情况。什么地方女人可以出入,什么地方禁止女人入内,这当然是很重要的问题。1888年,阿米·莱维写道:“在俱乐部闲逛的女人,或是圣詹姆斯街上的漫游女子,她们把钥匙放在口袋里,鼻梁上架着眼镜——这仍只是幻想世界里的人物。”的确如此。但毫无疑问,仍有不少女人生活在城市里,仍有不少女人在书写着城市,记录生活、讲述故事、拍下照片、制作电影,用她们力所能及的方式与城市互动——包括莱维自己。在城市中行走的愉悦属于男人,也同样属于女人,提出“漫游者”不可能有阴性形式,也就意味着强行把女人与城市的互动方式局限于男人的方式。我们可以讨论社会习俗和社交规约,却不能无视女人存在于此的事实;我们必须去尝试着理解,在城市中行走对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意图迫使一个女人去符合一个阳性概念,而是为了重新定义这个概念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