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这辆车原本属于上海的一家公司,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公户。在出险记录方面,这辆马6主要事故就是剐蹭,并且360度无死角喷漆,部分位置还动过钣金。不过,原车主并没有每年都购买商业险,所以不排除事故后自己掏钱维修的可能。
保养方面,原车主也非常会省钱,这辆车2007年上牌至今,只有2次4S店保养记录。分别是2013年8月份,这辆车在4S店内更换了机油、刹车片,当时记录的行驶里程为9.79万公里。半个月后这辆车又跑到4S店更换了火花塞,表显里程9.85万公里。随后的10年时间里,再也没有去过4S店。
如今,我眼前的这辆马6表显里程只有8.9万公里,比当年4S店的记录还少,说明这是一辆调表车。按照之前年均1-2万公里的行驶里程推算,这辆马6可能跑了20-30万公里。我希望二手车商能给个解释,他很幽默地说:“这也是让你看了里程之后,心里感觉更舒服。”我回答道:“那你不如调成50公里,这样我就能开上刚出厂的新车。”在场的二手车销售都笑了。
来到*价环节,无论怎样软磨硬泡,车商总是死守价格。相持了数小时后,车商总算给了点让步,价格降到了18600元,并包含过户、上牌费用。虽然我很清楚,目前的价格不是最低的,但是1万多的马6不愁卖不掉,再砍价似乎意义不大了。
在签合同写订金时,车商也一直希望我多付点钱,并且不断翻阅之前的合同给我看,说某某车付了一半车款当订金,或者多少万等等,从而调动我的情绪。不过,我脸皮比较厚,无论对方怎么发动攻势,我的态度就是最多给1000元,就这样双方相持了10来分钟。
最有意思的是,在填写合同备注的时候,我提出在备注一栏中的无火烧、无泡水、无重大事故后面再加上一句话,那就是满足GB/T 30323-2013要求的事故车、泡水车定义。没想到,这个要求让二手车商直接绷不住了!他两手一挥,说这车我不卖了,并补充了一句,我卖了20多年的二手车,从来没见过这种要求,你买的车才1万多元,又不是什么10多万的车……
为了这事双方又僵持了半个小时,不过这次我选择了让步。直到我把订金打到二手车商的账户里,气氛才变得缓和起来。由于签合同的时间是星期天,车管所不上班,所以二手车商便把我送到了附近的酒店,等到周一再去办过户手续。
在送我去酒店的路上,我又问了车商这辆车原来的行驶里程是多少,而他却告诉我,他们并没有调过表,是车主在卖车前自己调的表,所以这辆马6的真实行驶里程他们也不知道。其实我也知道,对于这个年份的二手车来说,纠结里程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第二天早上9点,车商准时开车把我从酒店送到了车管所,在他的另一位同事帮忙下,1个小时就把二手车交易发票和过户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