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辖区由河南、山东、河北各一部组成,省会为新乡市,共辖有新乡、安阳、濮阳、聊城、菏泽、湖西六个专区及新乡市、安阳市两省辖市,辖区山东、河南大致均占一半,原属河北的仅东明、清丰等几个县。平原省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撤销的第一个省,1952年11月正式撤销。
平原省撤销后,辖区分别划归山东、河南两省,聊城、菏泽、湖西三个专区划归山东省,原属河南的新乡市、安阳市、新乡专区、安阳专区划归河南省,原属河北的清丰、南乐、濮阳、东明、长垣等五县所在的濮阳专区也划归了河南省。
聊城专区为1949年8月改原运东专区所设,辖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等十一县及聊城城关区(后撤销),专署驻聊城县。1952年10月,濮阳专区所辖濮县、范县、观城、朝城4县划归聊城专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后划归山东省。现在,聊城市为山东省地级市。
菏泽专区为1949年8月由运西专区及第五专区合并组建,隶属于新设平原省,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郓城、梁山、南旺等八县及菏泽城关区(后撤销),专署驻菏泽县。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后菏泽专区划归山东省,现在菏泽为山东省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