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1.大、中队旗是少先队大队、中队的标志,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少先队组织在开展集体活动时;
(2)少先队大(中)队举行入队仪式时;初中少先队大队举行离队仪式时;
(3)成立少先队大队或中队时;
(4)少先队组织举行重要会议时。
上述情况外,使用队旗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含)以上少工委批准。
2.少先队员要热爱队旗,在少先队集会、活动中出旗、退旗时应敬队礼。1名少先队员旗手和至少2名少先队员护旗手组成旗手组合,旗手右手握旗杆下部贴腰,左手伸直握旗杆中上部,队旗倾斜成约45度角。升国旗仪式上,少先队员敬队礼,旗手要执旗敬礼。
3.队旗平时应陈列在队室,不悬挂。
4.队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5.各级少先队组织不得使用破损、污染、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队旗。
队徽
队徽长高比例为1.8:2.2,不同场合使用队徽,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制作。
样式
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少先队队徽。五角星、“中国少先队”五个字和火炬柄为金色,绶带和火炬的火焰为正红色,火焰和绶带镶金边,“中国少先队”字体为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