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1.队徽是少先队组织的象征,使用范围是:
(1)少先队各级代表大会等重要场合应悬挂队徽;
(2)少先队队室、中队角等少先队标志性阵地应悬挂队徽或张贴队徽图案;
(3)团委、少工委的会议室可以悬挂队徽或张贴队徽图案;
(4)有关少先队的外事场合可以悬挂队徽或张贴队徽图案;
(5)少先队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队徽图案;
(6)少先队的报刊和出版物、新媒体文化产品、网站上可以使用队徽图案。
上述情况外,使用队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含)以上少工委批准。不同场合使用的队徽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制作。
2.队徽及其图案、星星火炬名义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3.各级少先队组织不得使用不符合规范的队徽。
徽章
队徽可制作成徽章供队员佩戴。徽章的规格为高2.2厘米,宽1.8厘米。为确保队员佩戴的安全,徽章须制作成按扣式或磁铁吸扣式。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队徽高清图)
队委(队长)标志
样式
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佩戴队委(队长)标志。
队委(队长)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白底高7厘米、宽6厘米,红杠长4厘米、宽1厘米。大队委标志中间为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为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为一条红杠。红杠之间间隔1厘米,与白底左右边缘各相距1厘米。大队委标志上下各空1厘米,中队委标志上下各空2厘米,小队长标志上下各空3厘米。
队委(队长)标志可用布、塑料等材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