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地基的检验与验收
- 天然地基的检验方法
(1)基坑(基槽)的土质检验,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1) 基坑(基槽)开挖后,对新鲜的未扰动的岩土直接观察,并与勘察报告核对,注意坑(槽)内是否有填土、坑穴、古墓、古井等分布,是否有因施工不当而使土质扰动、 因排水不及时而使土质软化、因保护不当而使土体冰冻等现象。
2) 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3) 应在坑(槽)底普遍进行:
①地基持力土层的强度和均匀性;
②是否有浅部埋藏 的软弱下卧层;
③是否有浅部埋藏直接观察难以发现的坑穴、古墓、古井等。
轻型动力触探有人工与机械两种形式,采用直径为∅22〜25mm钢筋制成的钢钎,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 8〜10磅大锤。轻型动力触探孔布置方式见表1
轻型动力触探孔布置形式 表 1 | |||
排列方式 | 基槽宽度(m) | 检验深度(m) | 检验间距(m) |
中心一排 | <0.8 | 1.2 | 1.5 |
两排错开 | 0. 8〜2. 0 | 1.5 | 1.5 |
梅花形 | 2.0> | 2.0 | 2. 0 |
梅花形 | 柱基 | 1. 5〜2. 0 | 1.5,且不小于基础宽度 |
轻型动力触探操作工艺如图1所示。
图1轻型动力触探操作工艺流程
4)基坑(基槽)底部深处有承压水层,轻型动力触探可能造成冒水涌砂时,不宜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持力层为砾石或卵石时,且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一般不需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2) 在观察基坑(基槽)内是否有填土、坑穴、古墓、古井时,除了采用观察土的结构、构造、含有物等常规勘察的鉴别手段,还应注意以下情况:
1) 局部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2) 局部含水量与其他部位有差异;
3) 坑(槽)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等异常带。
(3) 基坑(基槽)开挖后,为防止地基土的松动或软化,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严防基坑(基槽)积水;
2) 用机械开挖时,应在设计基坑(基槽)底标高以上保留300〜500mm厚的保护层,保护层用人工开挖清理,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3) 地基土为干砂时,在基础施工前应适当洒水夯实;
4) 很湿及饱和的黏性土不宜拍打,不宜将砖石等材料直接抛入基坑,如地基土因践 踏、积水而软化,应将软化和扰动部分清除。
(4) 基坑(基槽)内有房基、压实路面等局部硬土时,宜全部挖除,如厚度很大,全部挖除有困难时,一般情况下可挖除0.6m,做软垫层,使地基沉降均匀。
(5) 基坑(基槽)内原有的上下水管道,宜拆除,妥善处理,防止因漏水而浸湿地基。
(6) 基坑(基槽)内有坑穴、古墓、古井或局部分布填土等松软土时,处理方法详见 2. 2 条。
2.天然地基的验收内容
(1) 核对工程性质。基础的施工位置、平面形状、平面尺寸及基础深埋;
(2) 检验槽底土质,可配合使用轻便触探等简单工具;
(3) 注意防止基底土质的扰动,注意防冻,防积水;
(4) 根据检验结果,提出对勘察成果的修改意见,对设计和施工处理提出建议,检验结果与勘察报告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补充勘察测试工作。
(5)基坑检验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对用轻型动力触探检验的工程,应将触探检验位置标在图上,注明编号,将检验击数填入相应的表内备查。
2地基局部处理
2.1松土坑、古墓、坑穴处理
松土坑、古墓、坑穴处理方法:
①松土坑在基坑的范围:
将坑中松软土挖除,使坑底及四壁均见天 然土为止,回填与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 当天然土为砂土时,用砂或级配砂石回填; 当天然土为较密实的黏性土,用3 : 7灰土分层回填夯实;天然土为中密可塑的黏性土或新近沉积黏性土,可用1 : 9或2 : 8灰土分层回填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cm。
②松土坑在基坑的范围较大,且超过基槽边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