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这样一个案件冲上了热搜,2020年7月29日,北京昌平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 42人获刑。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今天国普网以案说法和你聊聊遭遇软暴力催收,如何维权!
一、 到底什么是软暴力催收?
生活中网贷行业的暴力催收分为两种,除了众所周知的暴力催收,另一种最为常见的就催收者主要以威胁、恐吓、发送一些吓唬等短信息或者服务态度较差等现象,这些均属于“软暴力”。
国普网在此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现形式有: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其他符合意见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生活中,这种软暴力催收不仅会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更甚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变为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昨日,这起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集团就是通过催收部根据债务人欠款时间成立30余个催收组,共计雇佣300余名业务员,催收过程中,催收员采用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方式,来不断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属于不折不扣的“软暴力”。
遭遇软暴力究竟如何维权?
在过去,因为网络借贷属于民事纠纷等,多种因素会导致借款人就算报警处理通常也会出现无果而终的现象,这也就导致了软暴力催收越发猖獗。
而此次,软暴力催收终于行不通了。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催债的受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侦查机关已取证的被害人达700余人。上述行为造成广州市某公安分局办公电话及辖区派出所接报警电话、湖北省某医院办公电话及120急救电话等众多单位、个人无法正常工作,众多被*扰人因此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家庭矛盾,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最终昌平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纠集被告人郑海波、许宏睿等人通过电信网络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赵波成立的元海慧诚公司实施“软暴力”催收,组织严密、层级清晰,长期使用群呼、群发短信、呼死你软件、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催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中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首要分子赵波、郭文焕,虽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本案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扫黑除恶期间,遇到软暴力催收,绝对不能姑息。如果遭遇软暴力催收等情况,借款人一定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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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收集对方违法证据到法院起诉。这样胜诉的例子不在少数,甚至可以获得赔偿。
不会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也没关系,在此国普网提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如果电子合同中有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被选择的法院也可以拥有相应的管辖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真的还不上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但是决不能让这些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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