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中,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但第三款又补充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意思是,如果信号灯含有右转控制箭头,那么按信号灯指示来通行;如果信号灯只有左转和直行信号,没有右转的信号,那么不管红灯亮不亮,车辆都可以右转弯,只是红灯亮时,一般有其他方向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在准备右转弯的车辆面前驶过,他们这时处于第一顺位,右转弯车辆不能妨碍他们。
一般而言,大多数路口信号灯是不设右转弯信号的,但在不设的基础上,又有几种不同类型:
①经济实惠型路口:会在指示灯柱体显眼位置标示“右转不受灯控”类似意思的牌子,明确告诉你红灯亮时可右转;
经济实惠型
②有钱有地型路口:会开辟专用的右转弯道路,用绿化带隔开。
有钱有地型
③提心吊胆型路口:既不设“右转不受灯控”牌子,也不开辟右转专用道,不熟悉情况的外来车主们驾车右转弯时心里总有几分忐忑,虽然按法规精神,应默认为不受灯控,却又害怕自己大意忽略掉了右转信号灯或者没看到在不起眼的某个地方上挂着类似“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