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逝世后,那么就得盖棺定论了。怎么定论呢?那么就得看他做了什么事情,对哪些人产生了哪些价值。好与坏,对与错,都是相对的。对这个人的子女而言,无论这个人怎么样,对他们的子女都有生养之恩。其子女无论怎么定论这个人,都无法撇开这个关系与价值。这便是关系产生立场,价值产生标准。
要对《物演通论》这本书,对递弱代偿原理进行评判,那么就得弄清楚其书其原理所论述的关系,所产生的价值。是否适合于人类历史,那么就得弄清楚其书其原理与人类历史之间的关系以及营造的价值。要弄清楚争议的根源所在,就得找到哪些人需要这本书,两者之间产生了什么关系。
一:递弱代偿原理只在宗教领域具有正确性,其他领域都是错误的。
宗教有三大功能:维系人类情感、确立人伦道德、界限知与未知。维系人类情感,这是宗教的基本功能,无论是佛教、基督教、道教,或是其他的宗教,都具有灭除人类内心苦恼与不安,获得希望和安定的作用。
确立人伦道德,这是宗教的积极价值,具有能够促使人类进行自我反省,匡正世道人心的作用。界限知与未知,这是宗教与科学最难分开的一个的功能,具有促使人类对未知世界保持敬畏与探索的作用。
从宗教的功能,我们可以看到,宗教服务的对象是个人,宗教的三大功能就为了处理个人生来就必须处理的个人与自己、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三大关系。
《物演通论》讲的是:宇宙演运即造成物类衰变,生物进化就导致种系残弱,文明前行则促进人寰危机;精神增益是载体趋弱的反比变量,信息扩张是物演分化的边际效应,知识拓展是背离本真的天然尺度;社会结构是自然实体结构的一脉延伸,文明现象是生物智质代偿的后续恶果,历史进步是人类自取祸殃的必由之路。
暂时不说《物演通论》论述的是什么关系,从这个结论,就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完全是宗教原罪说的概念。其服务的对象是个人,其与佛教、道教、基督教等所要解决的问题,所要处理的关系是一致的,其作用是促使人类进行自我反省。这是一本宗教类的书籍。
当然,宗教类的书籍也有宗教神学与宗教哲学的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先有宗教,还是先有神灵。从宗教的角度说,是先有了神,这才有了宗教。从哲学的角度说,是先有宗教,而后才有了神灵。
递弱代偿原理,是《物演通论》的基本理论,其论述的是物种与物种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达尔文也曾在《物种起源》中论述过。初读这本书的人,第一感觉,这是本生物学著作,或者是医学著作。
《物种起源》就是一本生物学著作,其论述的物种与物种之间的进化关系。其要处理的是人类与神之间的关系,即人类如果不是神创造的,那是怎么来的。而《物演通论》,其论述是物种与物种之间的递弱代偿关系,处理的是人类生来就必须要处理的三大关系。
《物种起源》与《物演通论》最大的区别就是物种之间拉关系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相似物种的逐次对比,后者是将所有存在或者消亡的物种放在一起进行整体对比。
逐次对比,这是一个很严谨的态度,因为物种存在的时代与时空并不相同,要深究其关系,必须将两个相似的物种放在同一个时代,同一片天空下进行对比。如此逐次对比,才能保证对比的统一性,保证不同的物种是处于一个相同的背景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