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1997)26号文件是怎样计算9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个人账户建立之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现在的说法称为中人。在【1997】年国务院国发26号文件下达之后基础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大家都知道目前企业养老金计算公式,也就是从2006年至今实行的企业养老金新办法公式,见下表: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社平*(1 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0.013~0.014),而1997年~2005年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实行的老办法计算公式,见下表:
当时的基础养老金是以当地全市当年社平工资的20%计算的,即:基础养老金=当年社平*0.2。企业老式养老金计算公式是依据《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件》制定的,与目前我们执行的企业养老金计算公式新办法是不同的。
《国发(1997)26号文件》是根据当时养老金改革在试点阶段,进一步深化了改革,文件下达后确定建立个人账户,因此全国各地基本统一从1992~1996年建立个人账户,个别省稍有滞后。并且规定了缴费比例(1997~2005),统筹缴费比例,按单位工资总额20%,个人缴费4%从工资中扣除,并且进入个人账户比例11%,不足部分从统筹账户划拨。个人缴费的4%每两年增加1个百分点,逐步增长至8%,其中统筹划拨不超过3%等,直至2006年新办法实施。关于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基础养老金为当年全市社平20%,个人账户按上述比例进入个人账户,并以当地银行利息计息。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儲存额除以120计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现在人们称中人)企退人员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老办法与现在新办法过渡性养老金公式基本一样,只是社平取当年数据,平均指数不是以现在的“视同指数=1”计算出来的,而是把实缴平均指数作为视同指数计算的。即过渡性养老金=当年社平*实缴平均指数*视同缴费年限*0.012~0.014,有些地区企业老办法养老金中还有一项调节金,调节金=当年社平*0.075,这就是实施《国发(1997)26号文件》之后的企业养老金计发公式。新的企业养老金计发公式取消了调节金,把基础养老金进行了改革,加入了平均指数和缴费年限进行计算,把过去的固定的,当年社平的20%改为了“上年社平*(1 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0.01”,明显地强化了缴费指数和缴费年限,并且对高工资基数的平均指数用“视同指数=1”和“(1 平均指数)/2”进行降低计算,是一种对高职级、高工资企退人员的一种“劫富济济贫”的计算方法。这就是新老办法基础养老金计算上的关键之处。并且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上也进行了降低,老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用个人账户储存额统一除以120得到,而现在的新办法除以计发月数(6o岁退休139,55岁退休170,50岁退休195),被除数都大于120,当然个人账户养老金被降低了。
总之,老办法养老金的计发公式计发结果,直观的看出比事业中人养老金少一半以上是人为的直观的算法。而新办在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中加入缴费指数和缴费年限之后,仍然是整个养老金低于事业同类人员一半以上,有的甚至只有其1/3。看似计算公平,体现了“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其实是一样的压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只不过采用了更不合理的用“视同指数=1”和“(1 平均指数)/2”进行降低计算,这样把企业缴费基数高的职工和高工资基数及缴费基数高的人,平均指数进行了降低,用削高提低的方法把企业职工内部又再一次进行了平均化。这是与事业中人不同的主要关键点。
养老金制度改革从《国发【1997】26号》文件内容到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金改革实践可以看出,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逐步改变和过渡到如今企业养老金缴费和计发办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改革也吸取了企业养老金的改革教训,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新老人员之间养老金计发上的平衡,但与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绝然不同的,仍然保持了企、事养老金计算结果的巨大差距,这是人们希望把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也要和机关事业单位一样逐步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不要顾此失彼,重亊轻企,让养老金计发办法早日归于统一、进入公平、公正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