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的复活与覆灭丨被判死刑却“死而复生”再作恶 他的背后都有谁?
孙小果
1998年被判处死刑却“复活”再作恶
改判20年又一次次减刑
荒诞离奇的背后
有哪些公职人员徇私枉法?
他的父母扮演了什么角色?
《新闻调查》详解
孙小果的“复活”与覆灭
谁导演了
孙小果的“死而复生”?
2019年3月,一个叫孙小果的人因故意伤害案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孙小果曾经作下不少恶行,涉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孙小果这个名字一经公布,顿时引起轰动。许多昆明人都有印象,20多年前就有个孙小果,犯下多起性质恶劣的大案,1998年已经被判处死刑。这是不是同一个孙小果呢?
专案组成员 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一级警长蒋彪:死刑已经执行的,怎么他没死啊?有这样一个概念,诧异,非常诧异。
这个孙小果正是20多年前那个孙小果。公众高度关注:一个被判死刑的人为什么能“复活”并再次作恶,背后是否有公职人员徇私枉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六部委联合组成专案组进驻昆明,分工合作,展开全面调查。
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陈浩: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什么孙小果这个案子影响震动这么大,真是触碰到了普通老百姓的一个心里的底线了。
之所以很多云南人对孙小果这个名字印象深刻,是因为当年他犯下的案件情节极其恶劣,曾经被云南媒体报道,广为人知。他第一次犯罪,要追溯到1994年10月16日。环城南路是昆明市的一条主干道,每天人来车往,孙小果和其他四名男子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这条路上将两名女青年强行拉上车,开到郊区偏僻的地方实施轮奸。当时孙小果并不是主犯且未满18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然而,1997年,本应该在监狱服刑的孙小果,离奇地出现在了社会上并再次犯下多桩重案。当时他作案的地点叫做茶苑楼宾馆,在这里,他一周时间内先后强奸4名女性,其中1名是未满14岁的幼女,另外3人也都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此外,他还在一家娱乐城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两名女性,造成严重伤害,作案手段的残忍令公众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