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彤出生10个月时,她的父亲就和毛晓彤母亲离婚了,然后再娶,期间从未抚养过她。
然而等到女儿成为了明星。
毛晓彤的父亲到处造她的谣,甚至上节目,公然向毛晓彤要钱。
一开口就是5000万。
梅艳芳4岁就被母亲送去舞厅驻场,当做是赚钱机器,后来为哥哥梅启明偿还了近400万港元的债务,自此兄妹反目。
为了不让自己的遗产落入哥哥手中,梅艳芳提前立了遗嘱。
每月给母亲7万元的生活费,给4个侄子170万元作为读书基金,赠给挚友刘培基两幢物业,其余的都做了慈善。
面对遗嘱,梅艳芳的母亲和哥哥拒绝接受,并开始了漫长诉讼道路。
2004年初梅艳芳还尸骨未寒,她母亲就开始打官司,还称遗嘱是梅艳芳神志不清所立,自己应该独得所有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