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余毅)8月14日,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举行,这也意味着我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是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之后的又一重点改革任务,也是公车改革的收官之作。记者注意到,此次改革的范围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此次改革主要任务包含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从严核定保留车辆,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公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是分类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记者了解到,根据《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县党政机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部门所属公益一类、财务未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平办发﹝2016﹞59号文件有关规定实施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业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
其他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本单位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采取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等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
同时,《实施方案》还对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程序和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应对各参改事业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按照实用节俭、保障工作的原则,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核定公务用车数量、标准和使用性质,不得超编超标配置车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负责做好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健全有关派车、使用、停放等相关制度,对全县公车使用情况予以监管,及时向县纪委监委通报有关违规使用公务车辆情况。各参改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规则和纪律要求,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登记;保留的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实行标识化、信息化管理。
根据改革要求,8月份各参改单位车改的政策文件要向县车改办完成备案,并做好取消车辆的封存工作,9月中旬前要完成事业单位车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