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们的居住条件也非常简陋,她们睡在偏僻的通铺,基本没有隐私可言。如清代宫女多住在配殿耳房内,房屋低矮、破旧,房间内除陶壶外一无所有。
平日里不能大声说话,不能在宫内乱窜,不许说不吉利的话。为了避免言语犯错,宫女们也学会用眼睛、手指说话,相互间点头伸手指就知道想要传达什么消息。
正因皇宫内规矩多,宫女们只能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生怕犯了错误。但时间长了精神压力大,吃睡不得,身体很容易出问题。
而在明朝时,宫女们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还需要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研读《女训》、《女孝经》等书籍,对宫女们进行洗脑,让其更好的为皇族服务。
2、严酷的惩罚皇宫内规矩繁多,一旦宫女们入宫,那就失去了人权以及自由。然而,伺候主子的工作并不好干,一旦礼法不对,犯了错,那遭受的惩罚是十分残酷的,最常见的就是“墩锁”、“提铃”、“板著”这几种刑法。
所谓的“墩锁”就是高约20cm、一尺见方的木箱,上盖有4个孔洞,分别锁住受刑者的手脚,使其无法站立起来,直到受刑人奄奄一息后才被释放。
“提铃”是让受罚的宫女每夜行正步,从乾清宫走到月华门、日精门,再走回原点。走正步时,还需要高喊“天下太平”,声音洪亮有力,不然还会加罚。
“板著”这种刑罚更为严酷,它是指受罚者面向北方立定,用双手弯腰扳住双脚,但身体不能弯曲,需坚持两个小时不等,不少宫女受罚途中头晕目眩、呕吐难忍甚至丧命。
此外,还有禁足、跪罚、面壁、抄写戒律、掌嘴、杖责、针刺等惩罚,犯了大错者将被打入天牢或被赐死。除了被主子惩罚,资历浅的小宫女还会被老宫女折磨惩罚,即便下手再重,小宫女也只能忍气吞声。
如《清宫二年记》中就记载宫女的惩罚经历,一次宫女粗心大意拿了两只不同的袜子,慈禧太后见了后怒火中天,立马让另一个宫女对其掌嘴二十下。
因该宫女心软,掌嘴时没用太大力气,使得犯错宫女打得不重。慈禧看了后再次动怒,让受罚的宫女掌嘴心软的宫女,受罚的宫女立马用出全身力气打了过去。
不过当宫女们走出房间后,再次谈笑如常,她们已习惯这种惩罚,并不会当回事,也不会因此而闹别扭。
(溥仪乳母)
3、没有人身自由大多数宫女一旦被选入皇宫,就再也不准同家人团聚,终生深锁皇宫,与外界隔绝,只有极个别受到帝王宠幸的宫女晋升为嫔妃,其他宫女多是在寂寞、孤独中度日。
宫女们年轻时多会伺候主子,年老时就会被发配到洗衣房内洗衣服或从事杂活。除非皇帝登基、生日等大喜日子,才会下令释放一些宫女,还她们自由。
如唐朝初年国力贫乏,高祖李渊为了安抚人心、节省开支,特意下诏放出三千多名宫女,任由其嫁人。其他唐代皇帝也纷纷效仿,遇到水旱等灾害或新皇登基,会放出部分宫女。
明朝时并没有放还宫女的传统,只有在偶然时机才会实施。如明英宗朱祁镇重新登基后,听从大臣李贤建议,将皇宫内的大多年老宫女遣送回家,而在这之前,很多宫女已在皇宫38年以上。
这些“出宫女”有的嫁人,找到幸福;有的回家孝养父母,但更多的无家可归、流落民间,过着飘零无依靠的生活。但不管怎么样,这些出宫女还算自由,死后也有葬身之地,大部分宫女只能在宫中日复一日的劳作,待到青春逝去、娇颜不再,便只能被发落到尼姑庵或帝王陵寝侍奉先王,了此残生。
4、死后无葬身之地在大多数朝代,宫女们生病是无法享受医药治疗待遇的,一旦宫女生病或落得残疾,就会被送到某地做苦役继续压榨其价值,直到病死老死。
宋代前期就是如此,宫女一旦身患重病,通常会被发配到尼寺内等待死亡,其结局是“十亡八九”!直到宋神宗时期,皇帝怜悯这群宫女,才下令太医为其治病。
明朝时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也就是说,嫔妃生病都无法享受太医医治资格,更别说宫女了。
《明宫史》也记载:“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这句话是说,一旦宫女生病,或年老体弱,那就会被发配到某地,通过劳作养活自己,可见宫女下场有多凄惨,在皇宫内遭受压榨还不行,生病了也无法得到治疗,只能自生自灭。
最可怜的是,宫女们无依无靠,无法婚娶,死后也无葬身之地,只能被草草火化撒于枯井中。还有一些宫女,死前会哀求别人撒骨灰时撒得浅些。
嘉靖年间,一贵妃见宫女死后无法入土为安,特意捐钱买了几亩地,让不愿意葬入尸井的宫女可葬于这片地中。
不过,最悲惨的还是那些被殉葬在帝陵中的宫女。秦始皇嬴政死后,爆发了一起大规模的生殉事件,史*载:“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如此来看,秦始皇后宫女人应该全部“生殉”,其数量多达万余人。
而汉代过后,基本取消了妃子、宫女殉葬的制度,却没想明朝初期这一生殉制度再次出现,明太祖、成祖、仁宗、宣宗、景帝时期,“生殉”成为皇室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