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2019新冠病毒病命名为SARS-CoV-2,其全称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这一名称反映了2019新冠病毒与导致当年SARS疫情暴发的冠状SARS-CoV之间的遗传与相似性。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冠状病毒研究小组通过评估认为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并非同一种病毒,二者存在明显差别,该病毒有其新颖性,但同时二者属于同一类型,该病毒与SARS病毒具有亲源性。根据官方分类和冠状病毒科的分类命名方法,该病毒为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的冠状病毒的姐妹病毒,故将其规定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
2、COVID-19,它的科学名称为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世卫组织负责人类疾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因此,疾病由世卫组织在《国际疾病分类》(ICD)中正式命名。CO代表冠状(Corona), VI代表病毒(Virus), D代表疾病(Disease), 19则因为疾病爆发于2019年。
3、NCP:国家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发布通知。通知指出,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