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车辆标准件(紧急切断阀、ABS装置、限速装置、车载监控装置等)未按要求装配,车辆安全存在隐患,售后配件质量参差不齐,影响车辆安全运行。
4.相关标准不完善,如GB20300-2006《道路运输爆炸品或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和QC/T653-2000《运、加油车技术条件》等标龄过长,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车辆至今没有标准。
二、JT/T1285-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配置要求1.限速功能:
危险品运输车具备限速功能,车速不得超过80km/h;
2.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
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装配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
3.空气悬架
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后轴(非转向轴)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及危险品运输半挂车的所有车轴应装备空气悬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