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抖音看到这样一件事!四川眉山一小区:丈夫出轨背叛婚姻,妻子雇人敲锣打鼓到小三家门口拉横幅“替夫纳妾”,引得无数路人议论纷纷
路人甲:认为妻子大度,面对丈夫的背叛还能如此冷静处理,主动打退情敌;
路人乙:认为是讽刺,既讽刺了自己婚姻不顺,也讽刺了小三丢人现眼,弄的人尽皆知,今后还有何面目立足于亲戚朋友之间呢?
对于妻子的做法,通过评论可以看出大家的态度!大部分网友认为这位妻子很大度,发现丈夫背叛自己后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用这种奇特的办法“替夫纳妾”,体现了自己的智商和情商,也让小三处于难堪的局面,起到了除恶气的效果。
恶气出完后,咱们也该冷静下来思考这件事是否合适?是否违法了?下面来分析一下
1、如果这位妻子所说不实,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这位女士披露的事实有误或者就是故意造谣生事,那这种行为就属于诽谤。按照上述民法典的规定,该行为侵犯名誉权。也就是说,如果披露的信息是假的,不管是否有主观故意,认定侵犯名誉权。
2、如果江苏这位妻子所说属实,可能涉嫌侵犯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如果公布的信息是真的或者虽稍有不实但基本事实是正确的,确属给别人造成了社会评价的降低,而又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的,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侵犯名誉权,认定侵犯隐私权更为妥当。
横幅上标有“提亲纳妾”字样不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不允许三妻四妾。
在公共场合打出这样的标语婚姻法相违背。有些人说了,男的可以暗中找小三,我说一下不行吗?
你要知道,男子是在私人场合暗中进行的,女子则是在公共场合,明目张胆宣扬这种思想。哪怕是采用偏激的手段,在讽刺、想把女子声誉搞臭,这样也不行。
正确的方法是女子秘密跟踪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民警记录在案,保存好证据。今后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男子成为过错方,让他净身出门。
最后小编来发表个人看法:这位正妻就算违法,我们也会为这样聪明智慧、勇敢刚硬的女人击节叫好,这种违法值得。她是一股清流,可以荡涤丑陋和污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