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1840-1842)
第一次鸦片战争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一份条约。以下是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 向英国支付赔款20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允许英国商人在这些口岸自由贸易。
- 英国在中国的通商口岸享有治外法权,即英国人在中国犯罪时,由英国领事裁决,而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 同意签订不平等条约,即以后与其他国家签订的条约,都必须以南京条约为基础。
- 同意开放长江航运,允许英国商船自由通行。
- 同意向英国割让香港岛,并在岛上设立英国领事馆。
这些条款都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使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南京条约的签订,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感和抗议,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
2.英法(1856-1860)
第一次鸦片战争 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的一场战争,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在这场战争中,中国遭受了惨重的损失,最终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以下是这些条约的主要内容:
1.《天津条约》(1860年):该条约规定,中国必须向英国、法国、俄罗斯和美国四个国家开放通商口岸,并允许这些国家在中国的内河航行。此外,中国还必须向英国赔偿2000万银元,并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北京条约》(1860年):该条约规定,中国必须向英国、法国、俄罗斯和美国四个国家开放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杭州等8个城市作为通商口岸。此外,中国还必须向英国赔偿8000万银元,并割让新疆、外蒙古等地给俄罗斯。
3.《北京议定书》(1860年):该议定书是在《天津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清政府被迫签订的。该议定书规定,清政府必须向英法联军赔偿6200万两白银,并允许英法联军在北京设立使馆。
4.《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该条约是清政府与俄罗斯签订的,规定中国必须割让外东北地区给俄罗斯,并向俄罗斯赔偿4000万两白银。
5.《中法新约》(1885年):该条约是清政府与法国签订的,规定中国必须向法国赔偿2.5亿法郎,并允许法国在广西设立商埠。
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了极大的侵犯,也导致了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衰落。这些条约的影响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得以废除。
马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