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省长官名为内史令、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尚书省的长官曾为尚书令,往下的官员设立,尚书仆射,往下政权分布,吏部、度支、礼部、兵部、都官、工部六曹尚书,六曹尚书往下领导四司,共有二十四司。后来为了方便称呼,将度支曹改成户部,都官曹改成刑部,这样各个“部门”就成立了,这就是隋朝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制度——五省六部制。
唐朝完善后的五省六部制唐朝继承了隋的制度,流传后世的三省六部制其实是五省六曹制的缩影,舍弊取优,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了制度上的不足之处。
尚书省:尚书省的权利相对来说是比两个省大的,总令百官、总览六部的事务,基本所有的政策都要经过尚书省。在李世民在任之时,尚书令就被取消了,而尚书令之下的尚书仆射(有两名)主持省内的事务和监督御史,其次,尚书省的具体分工则为文书的档案管理和政策的核减,和差使的安排。
六部:六部的职能广泛性很强,当政的朝廷忠臣就任命于六部之中,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吏部尚书和兵部尚书则是当朝的“小宰相”,能行驶的权利也很大。
门下省:门下省主要工作就是下达指令,长官为侍中,辅佐侍中的为侍郎,侍郎有两人,属官有给事中四人,主要负责出纳皇帝的命令,相当于奏折的中枢,有对奏折的审议权和封驳权,而门下省的政事堂,相当于国务会议,中央所有参与过“参议朝政”和“平章政事”名号的官员均可参加。门下省的设地分为皇宫内和皇宫外两处,方便指令的下达和采集收纳。
中书省:中书省的设地和门下省相同,中书省主要负责的事务是处理军国机要,草拟皇帝的诏令,分工的和门下省相差不多,同样设立中书令,辅佐侍郎两人。侍郎负责中书令的文书工作,在往下的职员相当于帮助打杂的角色,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中书省的权利和门下省的权利相当,都有一定的权利,中书省参与国务会议之时,就要为皇帝定制决策的草案,皇帝只用奏读草案,只负责同意和否决。
到了唐代的五省六部制转变成三省六部制,每个部门的权能都有细致的分析,从个人层面来说,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根据皇帝的亲密度是呈现梯形下滑的,中书省是最频繁接触皇帝的部门、其次到门下省、最后是尚书、最辛苦的则为六部。
因为这样的接触排布,到了唐高宗执政的年代,国务会议的举办权就移到了中书省,出游巡行的时候,只带着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辅政,中书的长官也辅佐太子了解国务,就此中书的地位崛起。
- 中书令改革-张说三省分权
开元元年,唐玄宗时期,命刘幽求担任左仆射和侍中两个职位,开创了历史的先河,其次,尚书省的职位空缺,无人担任。此时执行机构和议事的机构合并,各省的权能基本一致,张说将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这段历史先河的开创,已经让分权制约,相互分权的三省六部制的职能丧失,有名字,但是没有原来的职能,名存实亡。此后朝代的三省六部制也并没有沿用隋唐时期的大体分工。
宋朝的官制一分为三。实行官、职、差谴分离,三省六部制的政治政策就是历代的摆设一样,毫无作用;元朝时少数民族主导,实行中书省为主要政权,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掌管监察;明朝时继承元代的主要政治制度,与前代不同的是,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六部的地位提升,直接对接皇帝,到了清朝,六部与皇帝对接,但是另外设立军机处事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