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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川
」
本文作于2015年9月
美味总是让人垂涎。但今年夏天野菇毒人事件接二连三地从报端传来,便令人心有余悸。
前不久,一对在义乌大陈镇打工的河南籍夫妻上山挖野菜,顺带采了几朵色彩艳丽的蘑菇,回家烧了一盘野菇炒肉片下饭———味道虽然不错,但吃后不到一个钟头,夫妻俩皆出现恶心、头晕、呕吐,手脚发冷抽搐等症状,幸亏送医及时,方才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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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闻”报纸登了,电视播了,甚至连微信、客户端也都发了,但警醒作用似乎并不大,好这一口者依然故我。
7月初,温州永嘉的潘老伯家人从山上采来大约1公斤的野生蘑菇,当晚用蘑菇汤浇面,以致一家6口均出现上吐下泻的中毒症状,并一个个先后遗憾离世。根据血样和吃剩的菇汤化验,潘老伯一家误食的野生蘑菇叫“毒鹅膏”,吃一朵即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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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年头,人们不愁吃不愁穿,即便是打工一族,温饱总是不成问题的。为何还会有人以身试菇,丢了身家性命?除了抱有侥幸心理之外,贪图野菇美味恐怕是重要缘由。
资料表明,我国目前已知可食用野生蘑菇有300多种,毒蘑菇100多种,其中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每年误采误食的案例不下300起。但要说“著名”,还数100多年前的寒山寺灭门惨案。
那是道光年间,时逢老方丈生日,厨工特设素面供诸僧饱餐,以表庆祝。素面需用汤料,拿什么做汤好呢?当班厨工忽然想起,寺院后园内“有蕈二枚,其径盈尺,紫艳艳的,秀色可餐”,便将之采来做成了浇面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