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从源头管理、通行治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规范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将货物装载、配载的源头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源头单位,最高罚3万元。
加强源头管理,是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根本,期望山东治超新规能够顺利落地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让卡友不再含冤。
· 山东重卡远程排放监控设置黑/白名单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重型柴油车的远程排放监控建立了“白名单”、“黑名单”制度:
在排放检验周期内,远程监控车辆联网正常且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白名单”管理;远程监控车辆存在车载终端拆除预警、尾气排放超过监控报警值、监控数据与实车数据不符等其中一种情形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会对之后的出行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卡友们要自觉维护车载终端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济南淘汰全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2023年完成
2022年10月25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其中提到:到2023年,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