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便是两种性质在国内的准入门槛不同。
依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境内不允许成立“无限”公司。但是*为一人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以及独资企业在发生民事债务问题时,是需要承担类似于“无限”公司的债务连带责任的。
二、“股份有限”和“有限责任”
经过介绍,我们知道了我国现今是不存在“无限”公司的,那么我国的“有限”公司都有哪几种呢?我国的《公司法》将“有限”公司划分为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划分依据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企业*数量不同。
为使企业避免承担债务连带责任,一般“无限”公司*最少为2人。根据规定,企业*超过50人的,需申请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作为其最高领导机关。而低于50人的企业,则需申请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立*会。
其次是股份划分区别。
按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等额划分企业股份,保证企业控制公平。而有限责任公司则可实行不对等的股份划分,依据认股比例掌握不同的话语权。
还有一点就是企业募股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数量限制,所以是不允许向社会募股的,所以这样的企业是不允许入市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可以通过IPO等形式进行公开募股,并且可以通过上市,来扩大企业市值。值得一提的是,世界富豪榜的入门要求便就是按照上市企业的市值来计算富豪的身价。
最后一点便就是财务要求不同。
因为无法进行公开募股,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对自己的企业*通报经营状况便就可以了。而作为可以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将自己的财年报告向社会公布,使得广大股民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那么很多人就会有疑问,为什么我们常见的企业一般都只叫“XXX有限公司”,并没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呢?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XXX有限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将“有限责任”省略为了“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规定是不允许将名称简化的,因为这类企业必须要时时刻刻接受公众社会的监督,确保其企业财政状况透明化。
我们之所以很少见到“XXX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是因为这类企业的发展规模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公众认知度较高,所以大家一般都只是叫他的简称。就像我们所熟知的“腾讯”、“华为”、“阿里巴巴”这些上市企业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只是习惯了叫简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