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警官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陈某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陈某在同向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处罚200元。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阻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发生轻微事故不移开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被罚的共38宗,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此类违法的处罚力度。
开车出门,发生轻微剐擦碰撞是常有的事,发生轻微事故后,司机应立即拍照取证后撤离现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以及避免阻塞交通。双方车主可到附近快赔点进行处理或移至不影响交通区域等待交警到场。